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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七期)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2020年11月份,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产品的抽检工作。本次抽检351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件。 

本次监督抽检重点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非法添加、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了检验。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鲁山县昆仑乐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销售1批次长豆角克百威的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平顶山市银鹭湾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鲁山县老牌子揽锅菜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的检出值522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 鲁山县正红川菜馆使用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为0.35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 鲁山县汇百泽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0.4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 鲁山县红阳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猪皮,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的检出值为35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二、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1221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xls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奥迈检测有限公司).xls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xls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xls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xls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奥迈检测有限公司).xls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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