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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南、北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3-21         浏览次数: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南、北区)

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南、北区)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报名,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首次招标公告已于2011年8月24发布,由于一标、二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故发布二次招标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南、北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HNZJZHB-2011-06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南、北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招标

2、建设地址:位于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内

3、工程款支付办法与方式: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四年内支付完毕工程总价款。自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定后十五日内支付结算价的25%;第二年同期支付结算价的25%;第三年同期支付结算价的25%;第四年同期支付结算价的25%。

4、发包范围:首次招标公告中的两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1)标准化厂房(南区)建设工程,建设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投资约13300万元;

   (2)标准化厂房(北区)建设工程,建设面积约5万平方米, 投资约6800万元;

、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外地市企业需要提交进平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需提交进豫备案介绍信;

3、至投报本工程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报名单位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相关专业壹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其本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9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时各标段投标人请携带:上述“三、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所要求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两份。

3、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院内二楼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辛女士

电话(传真):0375-268917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院内二楼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招标综合采购网》上发布。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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