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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阳光新村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摇号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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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山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经过2013年7月5日计算机公开摇号确定,437户参与家庭摇中437套阳光新村一期经济适用住房,请中号家庭于2013年7月8日—13日,凭《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县房产管理局领取《鲁山县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
特此公告
2013年7月5日
附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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