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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坤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野生山葡萄酒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5-10-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顶山坤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野生山葡萄酒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平顶山坤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鲁山县四棵树乡车场村

项目概况:平顶山坤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野生山葡萄酒开发项目占地7.5亩,总投资5600万元,项目利用野生山葡萄生产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概述原料→分选→破碎、去梗→控温发酵→分离、压榨→次发酵→陈酿、倒酒→澄清稳定性处理→冷稳定处理→除菌过滤→灌装→成品。目前该项目已在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营运期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产生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洗罐废水、洗瓶废水、生活污水、污水站废气、设备噪声、葡萄梗、皮渣、酒脚、酒石、污水站污泥、废硅藻土等固体废物等污染因素,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实现综合利用。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本工程外排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围果园灌溉,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少量污水站废气(主要成分NH3H2S),经预测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2)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洗罐废水、洗瓶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项目周围果园灌溉,不排入任何地表水体,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如生产设备、泵类、风机等,通过对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生产期间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体废物分为两类,即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固废主要是葡萄梗、皮渣、酒脚、酒石、污水站污泥、废硅藻土等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外售或者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鲁山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因堆积和随处弃置而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工程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

5)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各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厂址周围无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评价认为该项目厂址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论的要点

平顶山坤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野生山葡萄酒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项目只要在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评价提出的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可使工程“三废”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小程度。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从20151029日起至1111日共计10个工作日,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项目投产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有关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平顶山坤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振军    电话:13783275910

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电话:0371-6552956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1029日至2015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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