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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2014-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2014-202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两个组团。
北部片区 :位于县城东北部和西北部,东至建设路,西至青年路,南至同盟路,北至建工路、福海路,规划面积为853.24公顷。
南部片区:位于鲁山县城东部,北临人民路,东至牛郎路,西至鲁兴路,南至鲁平大道,规划面积779.76公顷。
二、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1)大气:评价范围大部分大气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因子的浓度达到相应大气质量标准。本次监测基本包含了重要的大气保护敏感目标,数据具有代表性,当地的大气质量现状较好。
(2)地表水:评价范围内大浪河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3)噪声:评价范围内居住区监测点的夜间的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标准,交通沿线大部分监测点的夜间声环境质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区标准,园区内部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区标准。
(4)土壤和底泥:土壤和底泥中重金属及其他监测因子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的二级指标标准值,污染物指数均低于1,评价范围内土壤及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5)地下水: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三级指标标准值。
三、规划方案总体论证
本集聚区规划范围符合鲁山县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属于城乡总体规划的中部综合发展区板块,为近期优先发展的板块之一;集聚区规划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智能终端产品为主)、非金属矿物制品(耐火材料、天然石材制品为主)、轻纺产业(加工组装类终端产品为主),与总体规划的产业发展格局一致;集聚区的各专项基础设施规划与总体规划一致集聚区规划。因此本规划与《鲁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一致。
与《平顶山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11-2020)》在产业定位上有一定出入,但从重点建设工业的梁洼镇的发展定位来看,平顶山总规规划还是考虑到本区以矿产资源为基础的工业特点,而集聚区主要部分位于梁洼镇,规划的产业定位之一为以新型建材工业为特色的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与本地矿产资源密切相关,因此符合平顶山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
鲁山县属于《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农产品主产区,为限制开发区域。鲁山县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布局、点状开发,在县城及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适度发展非农产业,可以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带来的对耕地过度占用等问题。集聚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智能终端产品为主)、非金属矿物制品(耐火材料、天然石材制品为主)、轻纺产业(加工组装类终端产品为主),禁止引入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入区。综上分析,集聚区规划与《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一致。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作为鲁山县重要的工业产业区,初步形成了以冶金、建材、煤炭、轻纺、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龙头企业汇源集团公司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氧化铝民营生产企业,方圆集团、迷王制衣、安泰水泥、淅鲁水泥等企业实力也不断壮大,这些企业为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在前述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以“特色产业化、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规模化”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主导特色产业群,推动产业科学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从总体上符合《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
洛—平—漯产业发展带主要依托的是区域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规划以能源工业和重化工业为主。目前该产业带发展还比较薄弱,但发展潜力较大。鲁山县市位于该产业带的中段,依托其丰富的资源条件,良好的城市工业与县域经济基础,加之其便捷的交通体系,将成为该产业带建设发展的重点城市之一。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是加大发展工业,并以此带动全县经济的新增长点,从总体上符合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
四、 环境保护对策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对进入的企业严格控制,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同时区内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利用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对区内污水进行收集,对改善区域的水质状况起到积极作用。
园区实现集中供热,以区域锅炉房为集中供热的热源,减少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对减少当地环境污染起到积极作用。
园区积极推动尾水回用,污水处理厂污水25%回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环评报告总结论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2014-2020)的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在做好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措施,完善各项环保规划,处理好公众参与中各单位、个人提出的环保问题前提下,环境问题可以通过管理和治理措施加以控制,园区的发展规划对区域环境影响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2014-2020)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您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 您认为您所处地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 您认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对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会起到多大作用?
(4) 您对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的看法如何?
(5) 您认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什么?
(6) 您在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7) 您认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开发带来的最大不利因素是什么?
(8) 您对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持何种态度?
(9) 您对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有何其他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规划单位: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李主任
地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路东段
电话:0375-5078318
邮编:467300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6773156
传真:025-86773111
E-Mail:806338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