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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淅川水泥有限公司鲁山县鹁鸽吴水泥灰岩矿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07-06         浏览次数:

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淅川水泥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河南省淅川水泥有限公司鲁山县鹁鸽吴水泥灰岩矿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河南省淅川水泥有限公司鲁山县鹁鸽吴水泥灰岩矿资源开发项目

项目简介:矿区位于鲁山县城北的石龙河、鹁鸽吴、两间房一带,隶属于梁洼镇管辖。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3119km2,开采标高为+214.96m+145m,规划开采规模为60t/a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2.5年(含基建期1年),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新修道路、采场表土剥离、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还有施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水环境:建设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声环境:项目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与交通工具的机械噪声。

固体废物: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业场地平整、表土剥离、场内运输道路等破坏地表植被,剥离表土临时堆存占地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在运营期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是凿岩钻孔、矿石装卸、汽车运输、爆破产生的粉尘、表土临时堆场的风蚀扬尘和爆破产生的废气。

2)水环境影响 

矿山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矿山开采设备噪声、机修噪声及交通噪声。

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剥离表土等。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露天采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表土临时堆场等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对植被的破坏及占压,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自然景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提出了针对性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可使施工期污染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新修道路、采场剥离及施工和运输机械排放的尾气。污染物大多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区域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水污染物治理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相对较小,其特点是废水量不稳定,间歇式产生。评价提出在工业场地内设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区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通过自然距离衰减后,在矿区边界处达标排放,因此建设期噪声不会对敏感点产生影响。为将建设期的噪声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评价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车辆进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工作。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表土剥离定点堆存,并设置挡墙、截洪沟等水保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处置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区域环境噪声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潜孔钻机孔口附近产生粉尘,设计采用的潜孔钻自带袋式除尘设施,评价要求钻孔工人工作时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尽量减少钻孔粉尘的排放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在爆堆周边定时洒水,减少爆破粉尘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矿石装载区域洒水抑尘措施,装载高度不高于车厢高度,降低物料落差,不得超载,装载完毕后及时用篷布覆盖,防止扬尘污染;运输道路配备一辆洒水车,洒水车对采场作业面和矿山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在通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减少车辆的颠簸;表土临时堆场定时洒水,使其表面保持一定水分,本项目表土临时堆场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废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暂存于集水池中,用于场地内绿化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无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乡镇垃圾中转站、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表土临时堆场,用于矿山后期生态恢复。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采取边开采边恢复方式,对矿山开采台阶进行生态恢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对矿山采坑、工业场地、运输道路、表土临时堆场进行覆土生态恢复。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施工期及运营期提出的环保措施,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可行。综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2.您对本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的态度如何?您还关心哪些方面的影响?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淅川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淅川县       

联系人:  先生                       电话:48539970896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4955518 

联系人: 向工                                             联系电话:0371-6386332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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