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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2         浏览次数:

县委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自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7月3日对县司法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鲁山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监督重点,落实“五个持续”要求紧盯“三大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从严从实开展监督,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违反“三重一大”、资金管理、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等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内设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第四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地址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县委第四巡察组信访接待室(县司法局六楼6-018房间)

(二)举报电话:0375-765306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短信手机:15136962362(只接收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信箱:zglsxwxcb004@126.com

(五)邮政地址:县委巡察办转第四巡察组(收)(鲁山县鲁平大道西段司法行政大楼11楼)邮编467300

(六)联系信箱:鲁山县司法局六楼电梯口无监控位置

根据巡察职责,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对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鲁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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