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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找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同乘人员的通告20200202
发布日期: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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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查通知函
患者李某某,男,38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2020年1月22日下午13:00在武汉市古田路客运站乘坐武汉到洛阳省际班车,于晚上19:00在平顶山市新城区站高速路口下车,后乘坐出租车回鲁山,当时同车乘客1人,大约六分钟后该乘客下车,因出租车限号后联系其表弟接其回家。晚上20:28到达鲁山县五里堡转盘东路南大众饭店就餐。1月25日至鲁山县人民医院就诊,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请与该患者同乘交通工具的乘客或接触人员,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自行测量体温,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
鲁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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