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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21年5月6日起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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