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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9         浏览次数:


 

 


 

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平顶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平双随机〔2021)9号)和《平顶山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平双随机办〔2021)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法。

 

 

 

 

 

 

2021年5月29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完善局“随机抽取检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实施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突出问题,进一步提水利高监管效能,推动全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各负其责。承担监督检查职贵的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和水政监察队,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鲁山县水利局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梁岩军

副组长:李春耀、周馨丽、任俊亚、李志方、杨宏耀、李保国

  员:谭永健、谢瑞阳、刘小五、杜新伟、郑  超、李耀斌、王金花、赵建伟

办公室设在规划和建设股谢瑞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点

(一)调整更新“两库一单”。调整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变化实时调整。

(二)调整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我局2021年度执法人员的调整情况,调整更新水利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执法检查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

(三)调整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实际,调整完善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并按照政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根据水利工作实际和年度工作重点,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完善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去年实施情况,采用摇号、机选、抽签不定点和定点两种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健全完善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和检查过程,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湖。

(六)完善全程记录制度。制定检查表格,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执法人员可根据抽查实际,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确保检查工作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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