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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鲁山县卫健委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卫生健康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委(卫生健康委以下简称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通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法治预先审核和优化政务服务等举措,强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主要工作举措
(一)培树法治思维与意识
我委通过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年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学习法律法规的内容,促进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懂法用法。二是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开展了《民法典》及《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培训,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编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及核心要义,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认真学习领会《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到我委进行集中授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组织我委持执法证的干部参加202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考试,并确保全员考试合格。四是卫生监督所组织“一月学一法”及“一月一案一评析”业务学习活动并开展“法治进队所”,及时解决执法队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增强其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法治意识。
(二)依法履职和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全面履职。按照“三定”方案确定职责履职尽责,年初制定并印发我委年度工作要点,按图索骥全面履职。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面推行“一窗口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改革的基础上,我委积极配合行政服务大厅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力求实现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项颗粒度、基本编码等要素的统一,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与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完成《鲁山县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的调整与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实施动态调整。2023年鲁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双随机一公开”国抽监督任务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八个专业,监督抽检任务共166户(其中公共场所94户、生活饮用水2户、放射卫生3户、学校卫生8户、医疗卫生26户、消毒产品1户、传染病防治31户、妇幼健康1户)。截至目前,国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已发放166户,监督完成165户,监督完成率99.4%,任务完成165户,任务完成率99.4%,任务关闭1户(公共场所专业1户),任务完结率100%。2023年市抽监督任务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七个专业,监督抽检任务共105户(其中公共场所75户、生活饮用水3户、放射卫生3户、学校卫生3户、医疗卫生9户、传染病防治9户、妇幼健康3户)。截止目前,市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已发放105户,监督完成104户,监督完成率99.05%,任务完成104户,任务完成率99.05%,任务关闭1户(公共场所专业1户),任务完结率100%。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抽查单位的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国抽任务166户,市抽任务105户,已全部按要求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加强行业信用监管,通过“惩失信倡诚信”,发挥卫生健康诚信缺失治理震慑作用,持续净化卫生监督市场秩序。
(三)推进卫生健康制度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我委积极参与立法贯彻学习工作,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多部法规、规章制度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此外,我委还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本部门《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协同做好人大执法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2.法治建设工作突出亮点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稳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上级要求,鲁山县已完成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一规范了机构名称,完成了挂牌工作,相关人员编制已基本到位。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细化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措施,持续推进透明执法、规范执法、合法执法、公正执法、柔性执法,为我县卫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医疗卫生保障。其中,我委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梳理出18种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我县部分违法程度较浅且及时整改的医疗机构免于行政处罚,通过批评教育、约谈的形式,使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适用清单对477起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强力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加强监督执法检查,整顿医疗市场。开展公共场所常态化卫生监督,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加强医疗机构执法监督,目前检查公共场所1678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660余份,立案查处53起;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63余次,下发监督意见书740余份,限期整改57家,立案查处76起,取缔无证诊所5家。积极开展蓝盾护航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135台次,执法人员293人次,张贴《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监督“蓝盾护航行动”的通告》450份,发放宣传册、彩页10100余份。
(二)有效监督行政权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执法监督工作。我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监督股,专门负责委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政务公开反馈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审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2023年以来,我委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条,处理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19件,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3年我委共承办县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6件,办理结果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加强卫生审查许可
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制度。做好许可前的资料审核和监督检查,包括人员健康情况,建筑布局情况,卫生情况等。
(四)健全监督责任制度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与程序、职权与范围。卫生监督做到有序可循,有法可依,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卫生监督职责并落实到个人,同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制定考评措施,严格开展考评。
(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到达100%。在日常工作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畅通案件移送渠道,继续加强督查,把无证诊所取缔、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移送作为督查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诊所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树立整体观念,树立持久战思想,打造卫生领域监管工作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署要求之间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委机关少数干部职工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要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主动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二是监督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存在人员短缺现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医院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的现实需要;三是对系统内法律和涉及业务相关法律学习较多,对系统外法律法规学习较少;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有待规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卫生健康委党组认真贯彻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以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为宗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领导组织,树牢法治观念
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监督、医政、疾控、财务、纪检等相关股室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卫健委党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日常工作中,县卫健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卫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吃透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基本精神,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和全体职工,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卫生健康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夯实普法责任
县卫健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完善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单位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摆在首位,开展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宪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二是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引导和帮助行政相对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三是充分利用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横幅6副,职业病防治宣传版面12个,设立咨询台和义诊台共8台。四是夯实执法人员普法责任,执法人员树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并把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把普法工作有效落实到日常执法工作中。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自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在委综合监督股成立县卫健委法治办公室,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下设执法专职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所,现有执法人员51名,对其全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注重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强依法执法行为监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政、温情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工作成效
创新工作举措,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三是全面推进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服务型执法;四是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是依法化解卫生健康行政纠纷;七是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更加公正文明;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更加规范,系统逐步成了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审批、依法行文的学法、普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度我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程序化、制度化管理工作;二是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印发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以问题为导向,将持续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卫生健康法治环境,为我县卫生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