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4-0000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政策宣传页
政策要点:
1.补助对象:“十四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由“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易返贫致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
2.对象认定: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县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报、村级评议、镇村两级公示等措施认定。
对于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农房抗震改造的(易地搬迁户不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补助对象应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是唯一住宅的农户。
3.建设标准: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2018年,我县经过多地调研,结合鲁山县地区风俗习惯、气候特点和农户需求等实际情况,率先对面积问题进行了补充:“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厨房、卫生间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这部分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
4.补助标准:参照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按照户均17000元降为11730元下达到各地(原因是财政部住建部对河南省绩效评价考核为最后一档),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户均约3000元。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下列补助标准:
C级危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10000元以内,并提供维修材料价格清单,经村、乡核实后,对实际改造费用低于10000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助;超过10000元的按10000元标准补助。
D级危房新建、改建房屋,无房户新建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
5.审批程序: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