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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金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金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混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顶山金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混站建设项目

平顶山金颗石业有限公司

鲁山县董周乡平安村李家岭组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顶山金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混站建设项目位于鲁山县董周乡平安村李家岭组,租用鲁山县鼎尧实业有限公司院内闲置厂房,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5万元。生产工艺:原料(砂石、水泥、水等)→配料→搅拌一成品外运,主要设备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储罐、地磅等及环保设备。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分别建设1条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全部暂存于全封闭车间,装卸区全覆盖喷干雾抑尘设施;车间进出口设置自动感应门,散料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地面及道路硬化。粉料卸料、骨料投料、物料输送、混合搅拌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生产运输设备冲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垃圾收运单位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产生的混凝土块,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产生的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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