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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电 话:0375-5656567

通 讯 地 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鲁山县梁洼镇汇源工业园区

河南霁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鲁山县梁洼镇租赁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及设施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33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供水供电工程及环保设施。生产工艺为原料(赤泥、水)→制浆→球磨→搅拌→旋流→分离→浓缩→压滤→成品(铁粉、高铝粘土和硅泥)。项目建成后年处理80万吨赤泥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平环委办〔2025〕18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有效防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运营期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清扫;投料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

废水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压滤废水进入回用水池暂存后回用于制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生产和料场抑尘;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施肥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以及夜间频发、偶发噪声限值。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底泥和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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