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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6-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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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电 话:0375-5656567
通 讯 地 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鲁山县梁洼镇汇源工业园区 | 河南霁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县舒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0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鲁山县梁洼镇,租赁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及设施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33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供水供电工程及环保设施。生产工艺为原料(赤泥、水)→制浆→球磨→搅拌→旋流→分离→浓缩→压滤→成品(铁粉、高铝粘土和硅泥)。项目建成后年处理80万吨赤泥,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平环委办〔2025〕18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有效防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运营期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清扫;投料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 废水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压滤废水进入回用水池暂存后回用于制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生产和料场抑尘;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施肥。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以及夜间频发、偶发噪声限值。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底泥和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