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5-00002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其它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鲁山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01         浏览次数:
提案号
第96号
提案者
李艳辉、艾增敏
标题
鲁山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96号提案的答复
提案内容

关于在鲁平大道火路桥北侧设置减速带的建议


承办单位
鲁山县公安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收到提案后,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根据委员建议的内容开展实地调研。

经实地调研发现,委员提案中涉及的路段处原本设置有供支路机动车左转的单向通行路口,其南侧为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斑马线路口。经综合分析研判,我局认为在该路段处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大部分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而产生的事故,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群众对相关道路提醒标志、标线认知不充分,文明交通出行意识不足,再加上从支路进入主路的非机动车未尽到观察义务,未按规定走人行通道并下车推行等。

为有效减少该路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局交警部门迅速行动,按照主路优先原则,在小贾庄、七里头村路口支路方向安装了2道19米的减速丘和1套减速丘警示标志,并于2025年7月10日投入使用。自以上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起到了较好的降速目的,该路段处未再新发道路交通事故。

以上答复,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今后如果您有对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可以直接和我局交警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375-5032513。

 

 

2025年8月1日

 


【打印】 【关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