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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见习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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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平人社函【2019】18号及豫人社函【2020】209号文件精神,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每人每月1050元(鲁山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鲁山县金盛美贸易有限公司见习基地2020年10月吸纳见习人员21人,见习时间为12个月(详见明细),拟补贴金额为151200元。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鲁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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