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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信息采集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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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平人社【2019】68号文件精神,城镇新就业信息采集费可按照每条有效信息20元的补助标准对信息采集人员或机构进行补助,马楼乡人民政府、张店乡人民政府等4个机构2021年采集城镇新增就业有效信息509条,拟发放信息采集费1018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0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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