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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办养老院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1         浏览次数:

各养老院:

为了切实提高我县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做好养老院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和谐、幸福、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确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各养老院法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抓好落实。要建立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养老院安全运营。  

二、实施精细管理

严格落实《养老院精细化管理百分制考评细则》,重点做好组织和制度建设、安全和消防、生活服务、环境卫生等工作。在此基础上,要突出党建引领,条件成熟的养老院要成立党支部,通过抓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大力弘扬孝道文化、乡俗文化,营造文化养老氛围。

三、严格考评奖惩

实行季考评制度,每季度对考评成绩前五名的养老院,予以通报表扬。对考评成绩最后一名的养老院,第一次责令提升整改;连续两次的,责令停业整改;连续三次的,直接予以取缔。

 

附件:养老院精细化管理百分制考评细则

 

 

养老院精细化管理百分制考评细则.xls


 

鲁山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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