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机构建设,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97.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基层司法所切实发挥推进依法行政新职能,作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9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99.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执法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