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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发布日期:2016-12-22         浏览次数:

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第一章规划基础与背景-               6 -

1.1编制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6 -

1.2基本概况-                       7 -

1.3贫困状况-                      11 -

1.4发展基础及环境-                14 -

1.5面临机遇与挑战-                18 -

第二章总体要求-                   23 -

2.1指导思想-                      23 -

2.2基本原则-                      24 -

2.3基本要求-                      26 -

2.4规划依据及范围期限-             28 -

2.5脱贫目标-                       29 -

第三章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      31 -

3.1产业脱贫-                       31 -

3.2转移就业脱贫-                   58 -

3.3易地搬迁脱贫-                   59 -

3.4政府社会保障及兜底脱贫-         60 -

3.5创新金融扶贫-                  61 -

第四章强化脱贫保障项目建设内容-    63 -

4.1 基础设施脱贫-                 63 -

4.2教育支持脱贫-                  65 -

4.3卫生医疗健康脱贫-              65 -

第五章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67 -

第六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68 -

6.1投资概算-                      68 -

6.2资金筹措-                      68 -

6.3年度投资计划-                  69 -

第七章效益分析-                   71 -

7.1 产业经济效益-                 71 -

7.2扶贫效益-                      71 -

7.3社会效益-                      72 -

7.4生态效益-                      72 -

第八章保障措施-                   74 -

8.1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74 -

8.2驻村扶贫任务-                  79 -

8.3 创新机制-                     81 -

8.4做好“六个精准”,加速脱贫步伐- 84 -

8.5政策保障-                      86 -

8.6考核办法-                      88 -

8.7 监管督导-                     95 -

附表:

1.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表

2.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退出计划表

3.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县摘帽计划表

4.河南省鲁山县大数据重大扶贫项目表

5.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一览表

6.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强化脱贫保障项目建设一览表

7.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乡镇贫困村脱贫规划图


服务热线:0375-5052740


第一章规划基础与背景

1.1编制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事业,把加快特殊连片贫困地区发展作为体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艰巨、最繁重、最光荣的任务进行部署、规划和攻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原经济区规划》和《秦巴片区(河南省)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都把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加快秦巴片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快扶贫开发步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指出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的576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三山一滩”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兰考县、滑县在2016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18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2019年前实现脱贫。鲁山县作为河南省扶贫任务较重,平顶山市唯一的秦巴山片区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多、扶贫压力大、扶贫任务艰巨。因此,编制《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全县扶贫工作做出科学性和整体性布局与规划,更好地促进全县贫困乡村扶贫尤为必要。

《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全县产业发展提供科学规划和政策支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集中力量编制好《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总体要求的具体部署,对于促进全县贫困乡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1.2基本概况

1.2.1扶贫规划范围

鲁山县地处河南省中西部、淮河流域沙河上游,是伏牛山的东大门。全县总面积2432平方公里,70%以上是山区和丘陵区,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是一个集深山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为一体的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规划范围包括鲁山县全县所有24个乡(镇)、办事处,分别是: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让河乡、熊背乡、团城乡、库区乡、四棵树乡、下汤镇、赵村镇、尧山镇、背孜乡、瓦屋乡、观音寺乡、仓头乡、张店乡、董周乡、梁洼镇、辛集乡、琴台办事处、汇源办事处、露峰办事处、鲁阳办事处,辖555个村,规划范围总国土面积为2409平方公里。

结合国家审计署对我县贫困户信息比对结果,经过重新复核识别截止2015年底,全县贫困村174个、贫困户26539户,贫困人口83656人。

1.2.2自然概况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秦巴山—伏牛山东麓,淮河流域的沙河上游;地处东经112°14"—113°14"和北纬33°34"—34°00"之间;东邻平顶山市郊、叶县,南靠南阳市方城县、南召县,西接洛阳市嵩县、汝阳县,北连平顶山市汝州(市)、宝丰县,距省会郑州180公里。

鲁山县属于复杂的地貌类型区,境内山区系秦岭东段延伸,西、南、北三面环山,西高东低,为一簸箕盆地,东面开口与黄淮平原相连。西部山区海拔高度一般在500—800米之间,面积495.6平方公里,尧山最高峰2153.1米;中部浅山区海拔一般在250—500米之间,面积1445.9平方公里;东部两侧丘岭区海拔一般在150—250米之间,东部山间平原海拔一般在90—150米之间,面积490.8平方公里。

土地资源构成:鲁山县地域面积大,但耕地面积很小,全县耕地53500公顷,占总面积的17.1%,农民人均0.76亩,相当于全省农民人均耕地面积的64%,是全市农民人均耕地面积的79%。但林地资源丰富,有林地面积132533公顷,草地25769公顷,水利用地13312公顷,土地开发潜力很大。

鲁山县有较好的自然资源。一是气候资源,由于鲁山位于北亚热带和南暖温带的过渡带,属大陆季风性气候,常年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4.8℃。雨量充沛,年降雨700—1200mm,年平均降水950mm,无霜期179—242天,气候具有立体性、多适应特点,适应多种动植物生长。二是水资源丰富,沙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县内有大型水库2座,中小型水库38座,但水利配套设施差,发挥作用较小,平均水资源总量8.3亿立方米,已利用1.289亿立方米,占总量的15.5%。三是县内生物资源种类多,约有2800多种,尤其是林种资源丰富,珍稀树种多,柞蚕生产国内外有名。四是矿产资源丰富,分布较广、贮量较大,价值较高,主要有煤、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矿产及铁矿产等,开发前景广阔。五是旅游资源,西部山区以“山、佛、汤”为核心资源,以尧山·中原大佛国家5A级景区为中心,分布有11个景区240余个景点。尧山雄伟险峻,钟灵毓秀;中原大佛、吉祥铜钟举世无双;五大温泉绵延百里,航空展览馆规模宏大,千年银杏群世所罕见等。

1.2.3人口概况

2015年全县总户数25万户,总人口93.8万人;乡村户数19.5万人,乡村人口83.3万人;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2855元以下贫困人口8.4万人,贫困发生率13.66%。全县居民中,绝大多数为汉族,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6680人,少数民族人口主要分布在鲁阳街道办事处、下汤镇两个镇区和熊背乡晒衣山村。

1.2.4经济社会状况

经济发展。2014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6.7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6.3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14元,分别是2010年的1.5倍、1.35倍、1.54倍;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40.8亿元,人均储蓄余额15018元,贷款余额69.69亿元;城镇化率达到30.6%。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二广高速、武西高速、郑尧高速在鲁山交汇通过,焦柳铁路、207国道、311国道横穿鲁山,与三条省道、数十条县乡公路一起,初步构筑起鲁山县对外主干交通网,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社会事业。2010年以来,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2015年,7—15岁农村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5.9%,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8.7年;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1人,科技普及活动日益活跃,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得到提高;卫生条件得到逐步改善,每万人拥有专业医护人员18人,拥有床位27张,所有乡(镇)都设立了卫生院,98.56%的村设立了村级卫生室,并配备了初级合格的村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农村低保覆盖面逐步扩大,新农保参保率达90%,全县共有3.68万人享受低保。

1.3贫困状况

1.3.1贫困人口及其分布情况

鲁山县是全省贫困程度较重、贫困面较大的重点县之一。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876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4.2%,全省平均水平的67.4%。2015年按国定标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以下),全县识别确定贫困人口2.6万户,8.3万人,贫困发生率8.8%。上述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县南部、西部、北部,县与县交界村、西南部山区与西北部山区交界东西走向主山脉两侧村,贫困村与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区呈“m”型分布。

造成鲁山县贫困人口规模较大和农户家庭贫困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原因的综合反映,主要有:

自然条件差,旱涝灾害频繁发生。鲁山地处伏牛山区到黄淮平原的过渡地带,深山区、中山区、浅山丘陵区、平原均有分布,地理环境差异较大,常年降雨量在700—1200mm之间,并且分布不均匀,雨季主要集中在7、8两个月,河南省三大暴雨中心的鲁山西南山,常年降雨量1200mm左右,日降雨量超过200mm时段,几乎每年都有,而西北部山区,年降雨量在700mm左右;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特殊的气候条件,容易造成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开放开发步子慢,制约因素多。鲁山虽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水源条件好,但一直被列为军事禁区,历史上失去多次做为大工业基地的机会,并影响今后的开放开发步伐。天然林禁伐和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使鲁山县山区、丘陵区只能以发展水保林、生态林为主,林业生产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收益慢而少。全县贫困人口中的一半以上居住在水库淹没区和以荒山为主的中浅山区,生态环境差,加剧了全县的贫困程度,增加了扶贫开发的难度。

基础设施薄弱,市场体系不完善。县域内主干道路、交通网虽已基本形成,但公路等级低,乡村道路等级和路况较差,“十三五”前有66%的自然村不通公路,还有37.4%的自然村不通电话,24%的自然村不通广播电视,虽然通电自然村比例达到94%,但还有5%的村没有完成电网改造,山区仍有约30%的自然村不通生产用电。

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发展滞后。2015年,全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445元,不但明显低于全国生产水平,而且低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总数66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只有2家,缺少核心增长点,更缺少具有区域特色的大企业,规模生产基地,没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

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不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严重滞后,人均教育、卫生支出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第一学历中高级教育、卫生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限。鲁山县不但人均耕地少,而且分布极其不均,贫困人口集中的山区乡,人均耕地在0.4亩左右,其中6万人人均耕地在0.2亩左右;虽然林地面积较大,森林资源较为丰富,但多为生态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较低。因此,在传统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山区,生态承载能力有限,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受生态环境制约较大。

1.3.2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2010—2015年,中省和市县累计投入财政发展资金25346万元,其中2015年投入5964万元;投入扶贫贷款12976万元;投入行业扶贫资金84000万元。强化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扶持产业发展,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是鲁山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和扶贫开发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

一、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2010年,全县贫困人口14.43万人,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855元以下贫困人口8.3万人,五年减贫6.13万人。

二、乡村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2015年全县555个村,通公路的554个,全县不通公路的1个村为贫困村,全县通柏油或水泥道路村120个,其中贫困村通柏油或水泥路村64个,公路密度100公里/百平方公里。2015年全县555个村、街已全部通上了柏油或水泥路,其中贫困村通柏油或水泥路村增加了352%。全县通车公路(等级公路)里程由2015年前的2447公里(以沙石路为主)增加到3050公里(水泥或柏油路),公路密度由2000年的100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到126公里/百平方公里。

2015年全县555个行政村中只有2个贫困村不通电,但通电村覆盖面有限,除平原村外,山区自然村通电覆盖比例不足70%。通过农村电网改造,使包括289个贫困村在内的555个村已实现村村通电,并基本消灭无电户,实现城乡电网同价收费。

2015年全县555个行政村通电话的555个,通网络的村524个。全县固定电话装机6.8万部,其中农村电话装机4.65万部,入户率23.7%。

全县广播电视在2015年村村通的基础上,接收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目前已实现所有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接收信号。

2010年全县有3.2万人饮水困难,其中174个贫困村饮水困难2.1万人,2015年全县饮水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从2015年开始,重点解决全县25万人的饮水提质增效问题。

三、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向乡村倾斜,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达标建设,并实现了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全覆盖。

2015年鲁山县在平项山市率先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2012年全县农村参保率达82%,全县农村94348名60岁以上老人,每年能享受到国家720元的养老金。

1.4发展基础及环境

1.4.1发展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全县上下克难攻坚,努力工作,积极开创发展新局面,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绩。初步预计,到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7亿元,是2010年的1.83倍,年均增长约为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7.08亿元,是2010年的1.51倍,年均增长8.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6亿元,是2010年的1.68倍,年均增长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3亿元,是2010年的1.96倍,年均增长14.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640元和7070元,是2010年的1.71倍和2.02倍,年均分别增长11.3%和15.1%;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分别达到1070万人次和30亿元,均较2010年实现翻番,年均增长16.0%和16.4%;外贸出口总额达到6600万美元,是2010年的3.32倍,年均增长27.2%;城镇化率达到34%,年均增长1.8个百分点。

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果。“十二五”期间,全县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23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保持为零。社会保险在制度上实现社会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正在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建成投入使用,实施了一批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和村卫生室项目,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落实各项奖励扶持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保持了合理生育水平,荣获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方针,新建、改扩建学校330所,新建(含改扩建)校舍21万平方米,排除危房6.2万平方米;预计到2015年底,全县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9%,学前毛入学率达到81%,荣获全省首批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文化事业不断发展,新建了一批乡镇文化站,实现了全县行政村数字农家书屋全覆盖,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2009年我县被命名“牛郎织女文化之乡”、2103年我县被被命名为“中国墨子文化之乡”、2106年我县被命名“中国温泉之乡”,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全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森林覆盖率54.29%,荣获“河南省林业生态县”称号。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专栏1-1  鲁山县“十二五”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指标

“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完成情况

2015年

年均增长(%)

2015年

预计

年均增长(%)

经济发展目标

1

生产总值(亿元)

132(不变价)

12左右

137(现价)

10

2

人均生产总值(元)

14700

(不变价/总人口)

11.7

17560
(现价/常住人口)

10

3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8.66

13左右

7.08

8.5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00]

-

166[614]

10.9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54

16

50.3

14.4

6

外贸出口总额(万美元)

3000

8.6

6600

27.2

7

旅游接待人数(万人)

800

10左右

1070

16.0

8

旅游总收入(亿元)

25

12左右

30

16.4

结构调整目标

9

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86.7

1.2

80.0

-

10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50

2.2

46.3

1.5

11

城镇化率(%)

35

2

34

1.8

12

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2

0.16

1.1

-

公共服务与人民生活目标

13

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万人)

23

-

23

-

14

城镇登记失业率(%)

4以内

-

3.5

-

1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2

1

92

1

16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覆盖率(%)

100

0.8

100

0.8

17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0.88

97

2.28

1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8400

11左右

18640

11.3

19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6200

12左右

7070

15.1

人口资源环境目标

20

人口自然增长率(‰)

6.5以内

-

6

-

21

耕地保有量(千公顷)

48.47

-

49.022

0.11

22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

1.55

[-15]

完成任务

-

23

县城污水处理率(%)

90

2

90

2

24

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2

88

1.6

25

森林覆盖率(%)

53.1

0.7

54.29

0.94

1.4.2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仍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进展缓慢,各国之间的竞争更加复杂和激烈,但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支撑高增长的传统要素优势正在减弱,但随着“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发展的机遇会更多更大。未来五年,我县发展既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也具有难得的机遇和希望。

一是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复杂多变,围绕全球利益格局的战略博弈更加复杂,围绕市场、科技、资源、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地缘政治和大国关系更加复杂多变,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多。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国内区域经济新格局的形成,国家之间、地区之间招商引资的竞争更加激烈,我县面临的招商引资形势更加严峻。三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我县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仅总量小,而且分布不均,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仍有不小差距。四是作为一个人口近百万的大县,我县“十二五”末地区生产总值仅有130多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仅有2000多美元,经济总量偏小的问题依然突出;财源匮乏,财政收支矛盾的问题依然突出;产业链条短、层次低,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

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十三五”期间我县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全面脱贫目标,为加快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1.5面临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贫困发生率降低1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解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日趋缩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2015年底,全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从发展环境看,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地区经济发展分化对缩小贫困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带来新挑战;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活力不强,结构单一,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

鲁山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问题与挑战。

一是扶贫任务依然繁重。止2015年底,全县仍有贫困村174个、贫困人口83656人,而且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容易脱贫的乡村和人口已基本得到解决,剩余的多为“硬骨头”,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加之我县的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公共预算收入三项主要指标在全省53个贫困县中排名靠后(2015年底全省人均GDP为3.9万元,我县为1.46万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853元,我县为7876元;全省人均公共预算收入为2822元,我县为753元),要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脱贫,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二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这是制约鲁山县脱贫攻坚的根本问题。此前,尽管县委、县政府已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反复强调各级各单位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坚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等待观望,推推动动,甚至出现“边缘化”倾向,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扎实推进。三是现有措施落实不力。尽管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不少工作措施,但有些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比如,在干部驻村工作方面,有些单位对驻村工作认识不够、把关不严,派出的个别驻村干部素质不高、能力欠缺,甚至还有凑数应付现象,难以有效发挥引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作用;有些单位的派出人员未能做到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驻村第一书记在机关、乡村之间“两头跑”,分散了驻村扶贫的时间和精力;个别单位对驻村帮扶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一些驻村干部纪律散漫,“走读”现象严重,无法有效开展工作。河南省兰考县要求驻村工作队所有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每周至少“五天四夜”驻村,明确队员是代表,单位是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并建立了“周例会、月点评、季小结、年总结”制度,帮扶工作力度很大、成效明显,我们要予以学习和借鉴。四是关键机制尚未有效突破。主要是扶贫工作机制创新不够,特别是在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等一些关键环节上谋划得还不够深、不够超前,工作上处于一种墨守成规、循规蹈矩,力求四平八稳、万无一失的“禁锢”状态。比如鲁山县出现的到户增收资金沉淀、发不出去,个别乡镇不愿接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等,如果不能打破这种状态,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实现大创新、大突破,我县的扶贫工作就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也难以按时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五是扶贫工作氛围还不浓厚。扶贫攻坚“主题歌”唱得还不够响亮,个别行业部门对扶贫工作支持力度不大,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渠道不畅,政策衔接不充分;部分贫困群众脱贫的热情和积极性还未得到有效调动,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不强;汇聚社会爱心的平台和渠道尚不完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

成绩催人奋进,困难激发担当。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勇担重任,积极作为,奋力攻坚,决不让我县贫困人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落伍掉队。

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二章总体要求

2.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使命。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贫困村发展、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为目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县农村工作全局,聚集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激发内在活力,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贫困村、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落实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单位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帮助贫困群众创业就业、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养锻炼基层干部和致富带头人,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合理配置扶贫资源,统筹兼顾好重点地区与非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2.3基本要求

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他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脱贫任务进行精准考核,脱贫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定期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户脱贫的由村民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级初核,县里组织考核审定;贫困村脱贫的由村级申请、乡级评议、县级初核后,市里组织考核审定;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实行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执行精准脱贫攻坚规划。各级党委要按照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进行总体谋划。各级政府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把扶贫开发列为一号专项规划,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明确各自扶贫开发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每个村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算好明细账,倒排工期,细化措施,落实任务。贫困村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扶贫结合,坚持“五规合一”,因地制宜,找对路子,制定分期分批脱贫规划。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与责任,按照精准扶贫措施和脱贫规划,主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与脱贫规划的衔接,制定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规模、脱贫成效目标等具体措施。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研究编制贫困人口分类扶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关政策足额安排落实财政资金。

三、落实“六个精准”要求。扶持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化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有信息平台,建设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网络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项目安排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需要什么样的项目就安排什么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好的扶贫项目要有资金保障,要及时足量,不能搞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项专用,专资专审,专户专管,跟踪问责,避免“跑冒滴漏”。措施到户精准,坚持因户施策,因贫困原因和贫困类型施策,扶贫措施要符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村派人精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派驻的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具备完成扶贫脱贫任务的能力素质,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要及时调整更换,不能滥竽充数、贻误战机,不能挂名扶贫。脱贫成效精准,要在精准脱贫上下功夫、想办法,出实招、见实效,真正让贫困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认同感,力戒“数字脱贫”。

2.4规划依据及范围期限

2.4.1编制依据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发〔2011〕21号))

2)《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

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

5)《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

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

7)《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4〕14号)

8)《河南省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工程规划(2014-2020年)》(豫政〔2014〕84号)

9)《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平发〔2016〕2号)

10)《鲁山县2015-2018年扶贫攻坚脱贫规划》

11)《鲁山县“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12)平顶山市及鲁山县其他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定和政策等编制

2.4.2规划范围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重点是2016—2018年。

2.5脱贫目标

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县摘帽,县域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社区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2.5.1鲁山县脱贫总体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分年度、分批退出贫困县的安排部署,鲁山县确定2018年底前实现整体脱贫。

为此,鲁山县确定的目标是:到2018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贫困村通过开发实现整村脱贫。2019年进行巩固提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

2.5.2鲁山县各阶段脱贫目标

计划2016年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12个,1.6万人;2017年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55个,2.2万人;2018年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66个,2.5万人。具体脱贫目标详见附表。

第三章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

3.1产业脱贫

3.1.1产业脱贫内容

产业扶贫内容包括建设食用菌、蔬菜生产基地等支柱产业、旅游、肉羊养殖等主导产业、核桃种植、土鸡养殖、肉牛养殖、柞蚕养殖、甘薯等增收项目。

鲁山县依托丰富的旅游、林业、水源等资源优势和农牧业发展基础,着力推进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建设,提升在产业扶贫中的带动辐射作用;着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旅游业扶贫的发展基础,拓展群众增收渠道;着力推进合作社建设,提高产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着力推进能力建设,增强扶贫开发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增强产业扶贫的科技含量,着力建设全国旅游强县、食用菌强县、蔬菜生产基地、柞蚕生产基地,建设全省辛荑、核桃等经济林生产基地,发展山绵羊、土鸡、茶叶、玫瑰等特色扶贫产业,为实现贫困人口收入倍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牢固的基础。

3.1.2产业扶贫规划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协调行业部门将行业政策向扶贫对象倾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形成食用菌、蔬菜为支持产业,旅游、山绵羊为主导产业的扶贫产业化发展格局,注重连片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好产业链,对扶贫对象实施特惠政策;注重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连接劳动扶贫对象的组织建设,对扶贫对象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村级互助资金,结合劳务输出、移民搬迁,改善生活条件,提高收入水平。

——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在认真分析鲁山县产业发育程度和贫困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合理制定产业扶贫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项目建设重点。瞄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完善产业建设项目到户扶持机制,尊重基层和群众对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支持各类经济组织探索创新带动扶贫对象的合作机制,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把扶贫对象组织到产业化经营中来。

——科技先导,提升能力。加强县乡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基层科技服务站所投入,充实县乡科技人员队伍,提高县乡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注重科技先导作用,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实施一批科技扶贫项目,引进、示范、推广一批使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增收项目与技术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开展扶贫对象围绕产业发展的技能培训,提升扶贫对象的产业参与度,通过扶贫对象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逐步提升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能力。

——生态建设、持续发展。在做好尧山自然保护区、南水北调生态走廊、国家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与建设的前提下,着力发展食用菌、旅游、土鸡、山绵羊、柞蚕、茶叶、玫瑰等产业。

——项目到村,扶持到户。坚持产业发展和建设项目到村到户,最大限度覆盖到贫困村,使贫困户受益最大化,确保产业扶贫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1.3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实现贫困户户均有一项稳定增收项目,扶持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成县域内的主导产业,为构建支柱产业夯实基础。到2018年,初步建成全县产业扶贫的支柱产业。扶贫对象全面、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2018年,扶贫产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增长率达到17.4%;扶贫产业年总效益达到18.56亿元,增长率为23.7%。产业扶贫实现贫困村的全覆盖,产业扶贫对贫困户带动率达50.2%;产业扶贫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值达到5500元,全县贫困人口从8.4万人减少到0.8万人左右;到2020年,贫困群众人均收入年增长15%以上,消除全部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对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由2018年的40%提高到70 %,到2020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持平的目标。

3.1-1   产业扶贫发展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十二五

期间

十三五

期间

备注

1

扶贫产业总效率指标



1.1

扶贫产业总产值增长率

%

13.66

0.2

期间数

1.2

扶贫产业总产值

万元

269000

600450

期末绝对数

1.3

扶贫产业总效益增长率

%

8.5

23.7

期间数

1.4

扶贫产业总效益*

万元

64080

185680

期末绝对数

2

产业扶贫的益贫性指标



2.1

产业扶贫的贫困村覆盖率*

%

45

100

期间数

2.2

产业扶贫对贫困户的带动率

%

30

50.2

期间数

2.3

产业扶贫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值

810

3900

期末绝对数

3.1.4产业选择

根据鲁山县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水利资源丰富,食用菌、旅游等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正在形成的现状,围绕食用菌培育发展支持产业,围蔬菜和绕旅游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同时发展山绵羊、肉牛、土鸡养殖、柞蚕养殖、经济林等增收致富项目。

3.1.5产业布局及项目建设

根据鲁山县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地型地貌、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差别较大的特点,按照整体保护、区域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将全县扶贫产业划分为 8个区域。

(一)食用菌产业基地

1)项目布局

项目覆盖赵村、四棵树、下汤镇、团城、库区、熊背、让河、马楼、董周、张店、仓头、观音寺、瓦屋、背孜、琴台、鲁阳、露峰、土门等18个乡(镇)、办事处的110个村,其中贫困村42个。覆盖农户28000户,带动贫困户12000户。

2)产品方案

香菇和黑木耳原产品、香菇和黑木耳精品、香菇酱、香菇茶、香菇饮料、香菇汤料冲剂等。

3)建设内容

主要发展袋料阳栽培香菇、地栽黑木耳、袋栽黄背木耳等。种植袋料香菇、地栽黑木耳35000万袋,其中贫困户种植15000万袋;建设年产0.25万吨香菇、黑木耳精品,香菇酱、香菇茶、香菇饮料企业3个,并建设以食用菌批发市场为主的完善的食用菌营销网络,建设县乡农业(食用菌)技术推广站、乡村食用菌生产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进行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等。

1)连片产业基地建设

2016年开始,在赵村、四棵树、下汤、团城、库区、熊背、让河、马楼、董周、张店、仓头、观音寺、瓦屋、背孜、琴台、鲁阳、露峰、土门等18个乡(镇)、办事处的110个村(其中贫困村42个),普及推广袋料香菇和地栽黑木耳栽培,以替代椴木香菇和袋栽黄背木耳生产,既保护生态环境,又提高经济效益,扶持大户种植,壮大家庭农场,示范引导贫困户种植,使种植规模10万袋以上户达到300户以上,全县袋料种植香菇和黑木耳农户28000户、 3.5亿袋,其中12000户贫困户种植1.5亿袋。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300多户种植大户和种植规模300万袋以上的村打井770眼,修路420千米。

3)联结扶贫对象的项目与特惠政策

对食用菌种植农户进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实用技术培训,每年计划培训1万人次,对贫困村贫困户食用菌栽培种植15000袋以上农户,在享受其它扶持政策同时,每户扶持财政扶贫资金4000元。

4)加强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在连片生产基地规模种植村新成立农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40个,吸收和培训农民合作社成员10000人次,解决其融资难、销售难问题,为全县食用菌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奠定基础。

5)扶贫对象的能力建设

“雨露计划”培训资金、科技项目培训资金、行业部门培训资金打捆使用,对12000户规划种植食用菌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技术培训,培训人次在25000人次以上。

6)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注重培育和引进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产业开发科技含量。二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科技网络,下功夫解决科技棚架问题。创新机制,调动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各类组织的积极性。重点支持鲁山县农技推广中心和鲁山县食用菌研究所,为其配套实验、制种、检测设备;配备现代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培训场所与设备等。使农技推广中心和食用菌研究所成为全县食用菌基地建设的技术引领者,优良品种主体供应和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与科研院所联系的中介等。三是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通过技术承包、技物结合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四是办好高效示范基地,建立科普示范村,科技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生产的能力。到2020年,建立1个县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个县级食用菌研究所、18个乡镇农技服务站、培养示范村70个、培养示范户420户。

7)龙头企业建设

2016—2020年在县产业聚集区建设3个食用菌加工龙头企业,年产香菇、黑木耳精品、食用菌酱、食用菌饮品1.5万吨以上。拉长食用菌生产链条,增强食用菌商品市场竞争力。

8)优化营销体系

选择一批作风扎实、知识丰富、积极进取的业务精英组成营销团队,开展营销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营销网络,一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一线城市,在郑州、苏州等二线城市设立营销网络。二是在董周乡和鲁山县县城城南新区各建一个占地50亩,容纳经营商户100家的食用菌收购批发市场,完善食用菌营销体系,促进全县食用菌生产基地健康发展,三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扶持和培育一批食用菌购销经纪人队伍。七年内建设营销网点42个,培育经纪人2100人以上。

3.1-2   鲁山县食用菌产业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层级

单位

规模

覆盖贫困村

带动贫困户

1

产业基地建设

扩建

国家

万袋

30000

42

12000

2

贫困户种植

新建

国家

万袋

15000

42

12000

3

配套设施建设

新建

国家

42

12000

4

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新建

省级

100

42

12000

5

扶贫对象能力建设

新建

国家

人、次

20000

42

12000

6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新建

国家

20

42

12000

7

龙头企业建设

新建

地方

2

42

12000

8

营销体系建设

扩建

省级

50

42

12000

3.1-3  鲁山县食用菌产业开发项目基地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种植袋数

种植户数

种植贫困户数

2015

扩建

国家

10000

8000

3200

2016

扩建

国家

15000

12000

4800

2017

扩建

国家

20000

16000

6400

2018

扩建

国家

25000

20000

8000

2019

扩建

国家

30000

24000

9600

2020

扩建

国家

35000

28000

12000

3.1-4 鲁山县食用菌产业开发项目配套基地设施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机井(眼)

路(千米)

2015

新建

国家

90

40

2016

新建

国家

100

50

2017

新建

国家

110

60

2018

新建

国家

120

70

2019

新建

国家

130

80

2020

新建

国家

140

90

合计

770

420

3.1-5鲁山县食用菌产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培训成员数(个)

2015

新建

省级

15

900

2016

新建

省级

20

1200

2017

新建

省级

25

1500

2018

新建

省级

30

1800

2019

新建

省级

35

2100

2020

新建

省级

40

2400

合计

175

10500

3.1-6  鲁山县食用菌产业开发项目培训扶贫对象人数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培训扶贫对象人数

2015

新建

国家

1300

2016

新建

国家

1600

2017

新建

国家

1900

2018

新建

国家

2200

2019

新建

国家

2500

2020

新建

国家

2800

合计

13300

3.1-7鲁山县食用菌产业开发项目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县级站

乡镇站

示范村

示范户

2015

新建

省级

1

10

60

2016

新建

省级

6

10

60

2017

新建

省级

1

6

10

60

2018

新建

省级

6

10

60

2019

新建

省级

10

60

2020

新建

省级

10

60

合计

2

18

70

420

3.1-8鲁山县食用菌产业开发项目龙头企业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扶持龙头企业数

研发新产品(个)

新上生产线(条)

建仓储能力(吨)

2015

新建

地方

2016

新建

地方

1

4

3

10000

2017

新建

地方

2018

新建

地方

1

4

3

10000

2019

新建

地方

2020

新建

地方

1

4

3

10000

合计

3

12

9

30000

(二)蔬菜产业基地植项目

1)项目布局

项目覆盖张官营、磙子营、张良、马楼、辛集、张店、汇源、琴台、鲁阳、露峰等10个乡(镇)、办事处的86个村、其中贫困村179个。

(2)产品方案:绿色无公害蔬菜、有机蔬菜精品。

(3)主要建设内容

保护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贫困农户种植,蔬菜专业市场及销售网络建设,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县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蔬菜专业协会,蔬菜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建设等,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层级为国家级,建设目标为河南省蔬菜生产强县,建设周期为2016—2020年。项目建成后,新建集中连片发展无公害保护地蔬菜70000亩,其中贫困农户种植6000亩,完善配套建设蔬菜专业市场2个及相应的销售网络。年产绿色无公害和有机蔬菜产品25万吨以上。

1)保护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在生产基地内规划配套建设水利设施,打配机井3870个,并全部实现渠系配套、电力设施配套。修筑蔬菜生产道路700千米,县里配套建设蔬菜质量检测室,配备完备的检测设备,乡、村建设蔬菜质量检测点,配套简易的检测设备。

2)联结扶贫对象的项目支持政策

对贫困农户发展保护地蔬菜实行特惠补助政策,对贫困户投资塑料大棚每亩补助4000元,投资日光温室每亩补助1万元。

3)加强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建立蔬菜生产协会,蔬菜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组织21个,每个补助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基地内80%以上的农户和全部贫困户。

4)贫困对象的能力建设

在蔬菜生产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要对贫困户实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并印发蔬菜生产技术资料,举办现场观摩会及经验交流会,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蔬菜生产技术明白人,确保贫困户种菜产量高,效益好。

5)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县蔬菜技术推广站,配备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接受蔬菜新技术的培训,配备必要的电脑等硬件设施。

6)市场化营销体系

建设年鲜菜销售量10万吨,年销售额达4亿元以上的蔬菜专业批发市场2个,并配套完善销售网络

3.1-9  鲁山县蔬菜项目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亩)

张良镇

营西、营东、营南、纪营、东营、李村、贺塘、小周楼、贾寨、闫洼、杜庄、黄庄、福林庄、袁寨、刘庄、段庄、余庄、老庄、董五常、三间房、盆尧、陶庄、范庄、辛家庄、湾张、王营

1

200

25000

张官营镇

吴营、营东、营南、营西、营北、梁官营、刘寨、东张庄、安寨、韭菜里、陈营、紫金城、大贾庄、前城、后城、小营

4

600

17000

磙子营乡

杨南、杨北、徐庄、潭庄、三官庙、小杜庄、磙子营、肖何、韩东、韩西、朴实头

3

350

7500

马楼乡

马楼、贾集、麦庄、大程庄、小程庄、宋口、丁楼、释寺、杨庄、铁寨垣、官庄、楼张、马塘庄、绰楼、官店、沙诸王、薛寨、娘娘庙

6

550

17000

辛集乡

程东、程西、小河李、三街、蜂李

2

350

1500

张店乡

马村、李村、袁家沟

1

150

1000

汇源办事处

申庄、叶园

300

露峰办事处

叶茂庄

200

鲁阳办事处

一街、九街、十街

300

琴台办事处

余堂

200

合计

86

17

2200

70000

3.1-10   鲁山县蔬菜产业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

性质

层级

单位

规模

覆盖贫困村数(个)

带动贫困户数(户)

1

保护地蔬菜基地建设

扩建

国家

70000

17

2200

2

贫困户种植

新建

国家

6000

17

2200

3

营销体系建设

新建

国家

2

17

2200

4

扶贫对象能力建设

新建

省级

2000

17

2200

5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新建

省级

1

17

2200

6

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新建

地方

15

17

2200

3.1-11   鲁山县蔬菜产业开发项目基地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

性质

层级

种植亩数  

种植户数

种植贫困户数

2015

扩建

国家

15100

7550

600

2016

扩建

国家

26000

13000

1000

2017

扩建

国家

37600

18000

1300

2018

扩建

国家

48500

23000

1600

2019

扩建

国家

60000

28500

1900

2020

扩建

国家

70000

33500

2200

3.1-12 鲁山县蔬菜产业开发项目配套基地设施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

性质

层级

机井(眼)

路(千米)

2015

扩建

国家

405

80

2016

扩建

国家

540

90

2017

扩建

国家

580

100

2018

扩建

国家

625

110

2019

扩建

国家

665

120

2020

扩建

国家

705

130

合计

3870

700

3.1-13  鲁山县蔬菜产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内容

年度

建设

性质

层级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数量(个)

培训成员数(个)

2015

新建

地方

3

3000

2016

新建

地方

3

3000

2017

新建

地方

3

3000

2018

新建

地方

3

3000

2019

新建

地方

3

3000

2020

新建

地方

3

3000

合计

21

21000

3.1-14  鲁山县蔬菜产业开发项目培训扶贫对象人数

年度

建设性质

层级

培训扶贫对象人数

2015

新建

省级

400

2016

新建

省级

400

2017

新建

省级

400

2018

新建

省级

400

2019

新建

省级

400

2020

新建

省级

400

合计

2800

(三)肉羊养殖

1)项目布局

项目覆盖范围在全县山区乡,包括赵村、四棵树、背孜、瓦屋、仓头、库区、观音寺、梁洼、张店、马楼等全县10个乡(镇)、办事处的50个村,其中贫困村44个,覆盖农户4000户,带动贫困户2200户。

(2)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肉羊出栏10万只以上,向社会提供羊肉1200吨,绵羊毛250吨。该项目主要产品有毛羊、羊肉、羊毛等。

(3)建设内容

   鲁山县肉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规模为60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羊10万只。新发展养羊合作社10家,创建龙头企业(年出栏千只以上肉羊场)5家,同时强化基层家畜改良站等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和引进小尾寒羊、湖羊、波尔山羊等肉羊良种,加强养羊技术培训,推广秸秆青贮、配方饲料、冷精配种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养羊业的科技含量和整体效益。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层级为省级,建设期限为2016—2020年。

1)项目基地建设

2016年开始,在赵村、下汤、尧山、四棵树、团城、土门、瓦屋、库区8个乡(镇)、办事处的重点养蚕村实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内容。一是采取点橡植(补)柞形式,开发建设生态高效柞坡30万亩;二是通过引进、更新现有暖茧、制种设备,进一步提高制种场制种生产能力;三是通过柞树修剪技术培植生态高效柞坡;四是建设小型水窖及消毒池,解决柞坡基地干旱及蚕期消毒问题;五是推广柞蚕、柞树病虫害防治技术;六是修建生产作业道路。

在鲁山县下汤镇2000亩柞蚕良种繁育区内投资建设柞蚕高效生态示范基地,建设生态高效柞坡和柞蚕良种繁育生产示范区、一化性柞蚕博览馆和蚕业深加工产品展销区。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柞蚕产业基地建设小型水窖及消毒池,修建生产作业道路,更新、购买暖茧、制种设备和丝绵综合加工设备等。

3)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大力培育蚕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原有蚕业协会的基础上,在全县6个国营柞蚕原种场供种区域内建立6个蚕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建设内容为场房建设和配备办公设施,通过建设蚕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企业与基地对接,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蚕农组织化程度,促进蚕农增收。

4)扶贫对象的能力建设

在全县所有蚕区分批、分期对全县8000多户蚕农进行培训,通过印发蚕业技术资料、举办现场观摩会及经验交流会,增加蚕业科技含量,提高贫困户科学管养技术水平。

5)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2016年至2020年利用两年时间,建立起全县柞蚕产业营销网络。网络服务覆盖全县16个涉蚕乡(镇)、办事处,投资主要用于建立营销网络中心,建设网络营销配套设施,形成系统化、全方位柞蚕产品展示与销售平台,促进全县柞蚕产业实现高度市场化、组织化。

在赵村镇或下汤镇养蚕集中区域建立集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为一体的培训中心,新建培训中心教学大楼一座,配套购置电脑和相关培训设备。

3.1-15  鲁山县肉羊项目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只)

赵村乡

关岈、南阴、李子峪、国贝石、白草坪

5

250

10000

背孜乡

井河口、柳树岭、郜沟、长河、虎盘河

3

150

10000

仓头乡

小寺沟、赵爻、白爻、薄坪、堂上

5

250

10000

瓦屋乡

卧羊坪、水滴沟、汤河、红石崖、楼子河

5

250

10000

四棵树乡

平沟、车场、沃沟、黄沟、合庄

4

200

10000

观音寺乡

石坡头、竹园、鲁爻、西桐树庄、马三庄

5

250

10000

张店乡

张爻、雷趴、界板沟、袁家沟、崔沟

5

250

10000

马楼乡

绰楼、永乐、沙庄、山岔口、圆盘

5

250

10000

梁洼镇

半坡羊、张相公、泉上、北郎店、连沟

3

150

10000

库区乡

明山、黑虎石、张湾、白沟、搬走岭

4

200

10000

合计

50

44

2200

100000

(四)肉牛养殖项目

1)项目布局

覆盖区域位于沙河以南东部乡镇及西部、西北部山区部分乡镇,覆盖磙子营、让河、仓头等12个乡镇的60个村,其中贫困村52个,覆盖农户8000户,其中带动贫困户4100户。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年存栏肉牛5万头,出栏肉牛3万头,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10个,扶持发展存栏能繁母牛5头以上的养牛大户1000个,新成立肉牛养殖合作社10个,采取“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并扩大肉牛生产基地,大幅度提升全县肉牛养殖业的产业化水平和整体效益。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项目层级为省级,建设期限为2016—2020年。

3)建设规模及方案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肉牛出栏5万头以上,向社会提供优质牛肉7500吨以上。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牛肉及其制品。

3.1-16  鲁山县肉牛项目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头)

赵村乡

关岈、南阴、李子峪、国贝石、白草坪

5

390

5000

背孜乡

井河口、柳树岭、郜沟、长河、虎盘河

3

220

5000

仓头乡

小寺沟、赵爻、白爻、薄坪、堂上

5

390

5000

瓦屋乡

卧羊坪、水滴沟、汤河、红石崖、楼子河

5

390

      5000

四棵树乡

平沟、车场、沃沟、黄沟、合庄

4

300

5000

观音寺乡

石坡头、竹园、鲁爻、西桐树庄、马三庄

5

390

5000

张店乡

张爻、雷趴、界板沟、袁家沟、崔沟

5

390

5000

马楼乡

绰楼、永乐、沙庄、山岔口、圆盘

5

390

5000

梁洼镇

半坡羊、张相公、泉上、北郎店、连沟

3

230

5000

库区乡

明山、黑虎石、张湾、白沟、搬走岭

4

300

5000

让河乡

赵楼、方山、赊沟、头道庙、北沟

5

390

5000

磙子营乡

双龙店、石岭、小杜庄、平庄、渠庄

3

220

5000

合计

60

52

4000

60000

   (五)柞蚕养殖项目

1)项目布局

覆盖尧山、赵村、四棵树、下汤、团城、熊背、库区、土门、瓦屋、背孜等10个乡(镇)、办事处的79个村,其中贫困村47个,覆盖农户8000多户,带动贫困户3100户。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全县柞坡利用面积达到80万亩,年新增放养柞蚕卵5000公斤,新增柞鲜茧2000吨,鲜茧产值0.8亿元,茧丝绸及蚕蛹蛾副产品深加工产值突破6亿元,公斤卵产值由10000元提高到20000,养蚕农民人均蚕茧收入由5000元增加到10000元。产品方案:柞鲜茧和柞蚕蛹、柞蚕雄蛾原产品,柞丝绵、蚕蛹罐头,雄蛾酒,蛹油,蛹虫草和以柞蚕蛹(蛾)为主要原料开发研制的生物保健制品。

3)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30万亩高产高效柞蚕生产基地,新增柞蚕卵放养5000公斤,建设2000亩柞蚕高效生态示范基地和一化性柞蚕科技园区,建设以生产柞丝绵和研制柞蚕生物保健品为主的蚕业综合加工厂,建立柞蚕产业营销网络,在养蚕集中区域建立集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为一体的培训中心,在全县所有蚕区对全县蚕农进行技术培训,建立蚕业专业合作社等。

3.1-17  鲁山县柞蚕产业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数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公斤)

赵村乡

赵村村、李子峪村、三道庵村、东坪村、宽步口村、小尔城村、大峰沟村、中汤村、朱楼沟村、大杷村、大峰沟村、上汤村、柳树沟村、雷片村、国贝石村、闫庄村、白草坪村、寨子沟村、南阴村、桑盘村、朱家坟村、三岔口村

 16

1300

年放养春秋两季柞蚕卵2380公斤

下汤镇

松树庄村、西张庄村、红石寺村、十亩地洼村、杨家庄村、王庄村、袁庄村、红义岭村、叶庄村、尹和庄村、松垛沟村、王化庄村

10

800

年放养春秋两季柞蚕卵1200公斤

尧山镇

凉水泉村、灶君庙村、大庄村、马公店村、四道河村、辛庄村

4

200

年放养春秋两季柞蚕卵280公斤

四棵树乡

黄沟村、张沟村、彭庄村、南营村、合庄村、柴沟村、沃沟村

 1

50

年放养春季柞蚕卵150公斤

库区乡

东许庄村、黑虎石村、火石岈村、桐树庄村、

 2

150

年放养春季柞蚕卵320公斤

团城乡

辣菜沟村、鸡冢村、玉皇庙村、枣庄村、应山村、牛王庙村、寺沟村

3

150

年放养春季柞蚕卵180公斤

熊背乡

草店村、大年沟村、横梁河村、交口村、寺前村、葛庄村

 4

150

年放养春季柞蚕卵130公斤

瓦屋乡

马停村、上寺村、太平村

 1

50

年放养春季柞蚕卵120公斤

背孜乡

长河村、井河口村、刘树岭村、葛花园村

2

50

年放养春季柞蚕卵50公斤

土门办事处

武家庄村、焦山村、土门村、叶坪村、虎盘河村、老林村、侯家庄村、构树庄村

4

200

年放养春秋两季柞蚕卵200公斤

合计

79

47

3100

年放养春秋两季柞蚕卵5000公斤

(六)核桃种植项目

1)项目布局

鲁山县优质核桃基地建设项目覆盖磙子营、张良、马楼、让河、梁洼、张店、董周、观音寺、瓦屋、仓头、背孜、下汤等12 个乡(镇)75行政村,覆盖农户9600户,其中覆盖贫困村49个,带动贫困户3200户。

2)项目内容

鲁山县优质薄皮核桃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投资4750万元,建设规模为19000亩,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层级为省级,建设期限为2016—2020年。

   3)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鲁山县优质薄皮核桃基地建设项目总体目标是以科技示范基地为中心,全面开展核桃的综合利用,以示范为龙头,辐射全县,到2020年在全县新建优质薄皮核桃基地19000亩,使全县核桃达到35000亩。在核桃基地的建设过程中实行统一规划,结合开展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引种试验、培育推广并举,同时,积极谋划核桃深加工,力争5年内实现核桃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生产链条,按照品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习性,主要结合一些成功的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种、栽、水、肥、管、病虫害防治、水保等常规实用技术。

1)产业基地建设:新建集中连片规模在2000亩以上的优质薄皮核桃种植基地3个,总面积7000亩,集中连片规模在500-2000亩的优质薄皮核桃种植基地12个,总面积7500亩,小规模种植4500亩。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场房9500㎡(生产资料以及工具仓库);修建林区作业林道38公里;架设电线19公里;灌溉设施95台套;购置防治病虫害设备190台套 ;购置运输车辆50台。

3)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成立合作社20家,拥有办公场所,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4)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及扶贫对象能力建设

完善县乡林业科技推广站13个,引进高技术人才5人,新技术10项,科技培训7500人次。

3.1-18  鲁山县核桃产业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

磙子营乡

山刘庄、石岭、三山、魏冲

1000

张良镇

三间房、杨里沟、郭沟、芹菜沟、李发河

2

140

1200

马楼乡

薛寨、圆盘、石门、南坡、董庄、许庄村

2

130

1500

瀼河乡

赵楼、头道庙、袁寨、陈楼、黑石头、赊购

3

200

1300

梁洼镇

连沟、半坡羊、郎坟、泉上、北郎店村

2

130

1000

张店乡

邢沟、雷趴、张窑、王湾、界板沟、白庄、郭庄、袁家沟、崔沟

4

250

2600

董周乡

郝沟、何家庄、场房、沈沟、沈庄、群虎岭、双庙、黄背洼

5

350

2000

观音寺乡

岳村、三间房、鲁爻、桐树庄、观音寺、竹园村、马三庄

6

400

2100

瓦屋乡

刘相公村、白土窑村、上竹园寺村、李老庄村、 耐庄村、  长畛地村

6

400

1800

仓头乡

小寺沟村、堂上村、赵竹园村、清古寺村、潘窑村、白河村、赵窑村、白窑村、薄坪村

9

600

2500

背孜乡

背孜、盐店、长河、老林、东山

5

300

1000

下汤镇

乱石盘村、龙潭村、叶庄村、十亩地洼村、红义岭

5

300

1000

合计

75

2749

3200

19000

(七)鸡禽养殖项目

1)项目布局

主要位于我县山区丘陵地区,覆盖包括下汤、磙子营在内的10个乡(镇)的20个村,其中贫困村15个,覆盖农户2000户,带动贫困户1200户。

2)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通过扶持发展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创办大型规模土鸡养殖场,积极发挥土鸡养殖龙头企业、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效应,走“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的发展道路,逐步把我县建成全省著名的绿色土鸡生产基地,计划在项目建设期内发展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新修场区道路50千米以上,创建2万只以上土鸡养殖企业10个以上。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层级为省级,建设期限为2016—2020年。

3)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土鸡出栏50万只以上,每年向社会供给土鸡蛋1000吨以上。该项目主要产品为土鸡和土鸡蛋。

2-19 鲁山县土鸡项目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只)

下汤镇

龙潭、叶庄

2

160

50000

库区乡

金沟、曹楼、

1

80

50000

磙子营乡

孙沟、石岭

50000

辛集乡

尚王、三西

1

80

50000

董周乡

焦庄、群虎岭

1

80

50000

尧山镇

四道河、马公店

2

160

50000

背孜乡

叶坪、虎盘河

2

160

50000

仓头乡

黄楝树、白河

2

160

50000

熊背乡

雁鸣庄、老庙庄

2

160

50000

团城乡

枣庄、花园沟

2

160

50000

合计

20

15

1200

500000

(八)旅游项目

1)项目布局

建设农家乐旅游,主要在尧山、赵村、四棵树、团城、下汤、熊背、库区、背孜、董周、让河等10个乡(镇)、办事处的47个村,其中贫困村27个。

(2)规划主要建设内容

   新增开办农家乐旅游农户2000户,其中贫困户1220户,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层次为地方级,建设目标为全国旅游强县,建设周期为2016—2020年。

(3)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范围为全县46个村2000农户,其中贫困户1220户。产品方案是星级农家宾馆。

3.1-20 鲁山县农家乐旅游项目分布表

乡镇名称

村名

覆盖贫困村

覆盖贫困户数

规划生产规模

尧山镇

霍庄、上坪、西竹园、下坪、木庙、辛庄、下沟、想马河、铁匠炉、四道河、桃林、贾店、尧山、下河、马公店、大庄、东竹园、灶君庙、营盘沟

10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1200户

赵村乡

李子峪、中汤、国贝石、上汤

2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200户

背孜乡

焦山

1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10户

董周乡

石峡沟

1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20户

下汤镇

新街、老街、林楼、社楼、西许庄、十亩地洼、红石寺

3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300户

四棵树乡

平沟、代坪、张沟、街西、车场

2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100户

团城乡

牛王庙、鸡冢

1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40户

熊背乡

茶庵

1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10户

库区乡

婆娑、张湾、王村、白沟、西许庄

5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100户

让河乡

方山

1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20户

合计

46

27

1220

新增农家乐旅游户2000户

(九)光伏发电项目扶贫

引进了中民投投资240亿元,建设总装机容量3000MW的光伏扶贫项目,投资4.8亿元的首期60MW工程已建成并网发电,到2016年底预计达到200MW规模;军昊电力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底将形成100MW规模。以上2个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带动约1万户、3万人脱贫。

3.2转移就业脱贫

   在鼓励贫困家庭创业发展的同时,着力培养一批产业领头人、致富带头人,引导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吸纳贫困家庭人员就业;做好县产业集聚区及重点用工行业免费技能培训,牵线搭桥促进贫困家庭人员就业;做好外出农民工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劳务输出地对接,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做好创业培训工作,帮扶有条件的困难家庭创业脱贫。

依托光伏发电企业、产业集聚区企业等,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吸引贫困人口就近就业。整合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再就业培训等资源,集中对贫困乡镇劳动力进行全方位技能培训。要建立和完善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帮助有务工需求和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拓宽增收门路。整合扶贫、农业、社保等部门培训资源,加强对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以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由县就业局等单位组织培训后推荐就业岗位或通过劳务输出安排其就业。同时,依托光伏发电企业、产业集聚区企业等,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吸引贫困人口就近就业。村内富余劳动力都有相对固定的务工地点和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个增收项目。重点瞄准初中毕业没有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没有升入大学的新增劳动力,整合人社、农业、扶贫、科技等单位的培训资源,结合产业发展、就业需求,每年培训贫困群众劳动力4200人次,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能,提高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实现4000多户、2多万人稳定脱贫。

3.3易地搬迁脱贫

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对居住在深石山区,生存条件恶劣、生活生产困难,难以就地脱贫致富的农村群众;以及受山地灾害严重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施扶贫搬迁工程,通过搬迁扶贫实现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

利用国家大力扶持搬迁移民的政策条件,合理规划、尊重民意、加大搬迁后期支持,实现搬迁群众在改善居住环境的基础上可以稳定就业,增收致富,长远发展。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做好进城贫困家庭帮扶工作,让他们能进得来,落得住,有就业、有收入。进一步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水库移民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不安全、生活贫困等突出问题,加快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步伐

规划到2018年前解决3200户、1万人居住难问题。其中投资9500万元,实施搬迁项目15个;投资500万元,实施危房改造550户。

3.4社会保障脱贫

   落实低保政策。针对部分无就业能力的特困家庭,实现低保救助全覆盖。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保障低保家庭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整合各项扶贫、救济、五保供养等政策资金,确保特困家庭生活得到稳定保障。

   鲁山县有1.9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靠自身努力脱贫确有困难。这部分贫困人口,要通过社会保障政策兜底扶贫,符合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对那些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群众,提前实施兜底救助。初步考虑由县里分区域建立帮扶救助点,把这些人集中起来,统一进行照顾,使他们提前摆脱贫困。目前,鲁山正在考虑和探索政策兜底问题。要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把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对遇到重大疾病、恶性事故等突发性灾祸可能致贫返贫的群众,要给予临时救助和社会救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生活。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3.5创新金融扶贫

在运营好县扶贫助困联合会的基础上,借鉴兰考县的成熟经验,在政府、银行、企业之间搭建“三位一体”的金融扶贫平台,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银行信贷规模,撬动企业参与扶贫,最终达到财政资金效应扩大、金融机构风险可控、企业融资难题破解、贫困农户稳定增收的四方共赢目标,从而不断扩大我县扶贫资金来源和渠道。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第四章强化脱贫保障项目建设内容

4.1 基础设施脱贫

计划至2018年投入资金9000余万元,重点完善通村道路和户到户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农田水利、电网改造、文化室等,彻底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状况,为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安排3500多个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4.1.1交通

行政村通硬化路、通班车,硬化贫困村村内道路550千米,70%以上的自然村和主要街道路面实现硬化。(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4.1.2饮水

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设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30处,确保村民和学校师生能够饮用安全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每年解决7000户以上贫困户的饮水难问题。集中供水工程覆盖率达60%以上。(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1.3电力

配合光伏扶贫产业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光伏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资源发展光电、水电、再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电网台区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水平,农电入户率100%。(县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1.4基本农田与环境卫生

   组织制定、实施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有垃圾池并由专人管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村庄绿化符合农村实际;坑塘得到合理利用。(县环保局、县三创办、县委农办、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1.5危房改造

制定实施全县危房改造计划,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别贫困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建设标准,确保改造后户住房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村内“三最”(住房最危险、生活最贫困、改造建设最基本)危房得到全面改造,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县住建局、县委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1.6通信网络

协调各职能部门大力推进互联网建设,整合开发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强化农村信息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至少有2-3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学校、自然村通宽带。(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教体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1.7文化服务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有文化活动室和村民图书室,图书室藏书能够满足村民发展生产的知识需求;实现所有贫困村都有达标的文化活动场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2教育支持脱贫

截止2015年,我县贫困人口中超过一半是初中文化程度,另有超过三成是小学文化程度,迫切需要提高受教育水平。今后,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率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中、中职学生免除学杂费。《关于强力推进2015—2018年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0%以上;义务教育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以上。

4.3卫生医疗健康脱贫

根据我县情况,不少贫困户都是因病致贫,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要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要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等政策,不断提高疾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致困问题。

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医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逐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章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调动社会各阶层积极性,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格局。目前已向全县174个贫困村派驻国家级第一书记1个、省级第一书记3个、市级第一书记54个、县级第一书记116个,并且174个贫困村都成立了2-3人的驻村工作队,实现了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全覆盖,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明确有帮扶责任人,制订有帮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实现帮扶责任明确到户、落实到人。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帮扶活动,由驻村工作队负责排查,帮扶单位负责筹集,动员各行各业干部群众,有钱出钱,有物给物,对“贫中之贫”的困难户在基本生活居住条件和家庭环境等方面的困难予以重点解决,做到有玻璃和窗纱、有床柜和桌椅、有电视和电扇、环境要有大改变,既让贫困户在经济收入、家庭条件和生活环境上有明显改观,又让他们的精神面貌得到明显转变。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第六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概算

6.1.1概算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参照各行业规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设计标准,结合实际对规划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投资估算。

产业扶贫总投资中的财政性资金,2016年、2017、2018年为实际投资规划,2016—2020年到户项目、龙头企业项目按产业政策计划估算。

基础设施总投资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性投资,依据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县政府争取中央财政投资、省市财政和专项投资。

6.1.2投资概算

产业扶贫总投资639538万元,其中支柱产业365624万元,占总投资的57.2%;主导产业79590万元,占总投资的12.4%;各类增收项目194324万元,占总投资的30.4%。

基础设施服务扶贫建设投资预算投入9000万元。

6.2资金筹措

(一)未纳入整合的行业资金。按项目下达的未纳入整合的行业资金,按照10个方案涉及的部门对接落实项目。

(二)扶贫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国家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社会捐赠资金安排的,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等方面的资金。项目由县级自行确定。

(三)信贷资金。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投入。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测算。

(四)业主投资。主要是指企业或法人投入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和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测算。

(五)农户自筹。主要指建设项目涉及的农户自筹资金和投劳折资,资金测算根据项目投资性质进行测算。

(六)社会帮扶。主要是指定点扶贫、部门帮扶等社会力量扶贫投入资金。

本规划产业扶贫总投资63953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69669万元,占总投资的10.7%;省级资金14680万元,占总投资的2.3%;地方配套资金4340万元,占总投资的0.7%;信贷资金153344万元,占总投资的23.9 %;业主融资130226万元,占总投资的20.4%;农户自筹资金270279万元,占总投资的42%。

基础设施服务总投资9000万元。

6.3年度投资计划

产业扶贫年度投资计划为:2016年投资65130万元,占总投资的22.6%,其中各级财政投资9110万元;2017年投资75550万元,占总投资的26.3%,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0375万元;2017年投资83631万元,占总投资的28%,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1642万元;2018年投资92407万元,占总投资的30.2%,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2813万元;2019年投资98426万元,占总投资的32 %,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3745万元;2020年投资109206万元,占总投资的35%,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5069万元;2020年投资115188万元,占总投资的39%,其中各级财政投资15935万元

基础设施投资9000万元在2016-2018年支出。


第七章效益分析

7.1 产业经济效益

本规划中产业扶贫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增收项目的经济效益按期末各项目全部达到测算指标,年可实现新增产值331450万元,年可实现纯收入121600万元。

效益主要通过产业基地建设,贫困户发展种养项目、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来实现,通过营销网络、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济组织建设与技术培训来保障。预计规划期末支柱产业食用菌产业,年可实现新增产值149000万元,新增纯收入54000万元;主导产业蔬菜,年可实现新增产值75000万元,新增纯收入32400万元;第1增收项目肉羊养殖业,年可新增产值10000万元,新增纯收入3000万元;第2增收项目肉牛养殖,年可创新增产值48000万元,新增纯收入10000万元;第3增收项目柞蚕养殖,年可新增产值8000万元,新增纯收入7000万元;第4增收项目核桃种植,年可新增产值10450万元,新增纯收入4200万元;第5增加收项目土鸡养殖,年可新增产值5000万元,新增纯收入1000万元;第6增收项目农家乐旅游,年可新增产值20000万元,新增纯收入10000万元

7.2扶贫效益

产业扶贫项目预计到2020年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可新增纯收入1216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实现贫困村全覆盖,贫困户头覆盖率50.2%,全县农民人均增收1465元,从业贫困户年人均增收3900元,其中从事旅游业贫困户年人均增收12200元,其它从业贫困户人均增收3450元,大多数受扶持对象实现稳定脱贫致富。

通过扶贫产业项目建设,能有效地提高全县食用菌、蔬菜、经济林、柞蚕、畜牧养殖业生产能力和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并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7.3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后,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和旅游业基础条件将明显改善,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有利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形成特色产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生产模式。

预计规划期末,将极大改善全县生产基础设施条件,通过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提高了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将增加3900元;通过发展旅游业,不但有力于增加群众收入和贫困地区发展,而且增加贫困地区与城市、发达地区生产要素的交流融洽。促进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农业集约化、合作化生产,将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解放出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通过技术培训,将为现代化农业生产夯实基础。总之,规划的实施不仅改善了生产条件,而且增加了群众收入,为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将做出巨大贡献,也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7.4生态效益

产业基地建设更加注重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良好,以优势产业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从规划布局、产品流程及环境管理全过程贯彻生态、绿色环保和无公害理念,建立特色显著、效益突出、生态良性、经济可持续的产业经营体系,为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科学的工程示范和技术支撑。旅游业发展将更加依赖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高,生态建设水平的提高将促进旅游业快速良性发展

通过规划的实施,区域内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土地利用更加合理,生产环境更加美化与清洁,可有效减少农业生产环境面源污染,并能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涵养水源能力,规划的各项林业产业和旅游业项目建设实施后,净化空气,有效地推动规划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和谐发展,其生态效益明显

通过生态扶贫、农村环境治理及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将更有利于鲁山县环境及生态保护,保护好青山绿水,为鲁山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八章保障措施

鲁山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发展扶贫产业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途径,以强化工作考核为保障,围绕“两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抓住制约扶贫开发的主要矛盾,破解困扰扶贫攻坚的关键问题,使扶贫开发工作与经济发展相互统一、与公共服务同步推进、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8年底前,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按时摘掉贫困县帽子。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8.1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驻村帮扶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的重要途径,是选拔、培养、锻炼干部队伍的重要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及时了解驻村帮扶队员思想动态,帮助驻村帮扶队员及其家庭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支持帮扶队员工作;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并认真落实。组织人事部门及派出单位要关心驻村帮扶干部的个人成长。扶贫部门要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从扶贫业务工作角度加强指导、提供服务。

进一步明确县、乡、村扶贫开发责任,按照中央扶贫开发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到人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户为主体的脱贫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县抓政策落实,乡(镇)政府负主体责任,村负责规划与项目实施的三级扶贫开发责任制。

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已经明确了县、乡、村三级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扶贫攻坚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就是“承诺书”,就是“军令状”,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脱贫攻坚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县四个班子领导要包乡带村帮户,既要做好包乡联村等“面”上的工作,指导乡村干部开展扶贫攻坚,还要做好“点”上的工作,体现精准,分包一到两户贫困户,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同时,县四大班子领导要经常采取不打招呼进村入户的方式,调研驻村帮扶工作实效,查看乡村干部精神状态,关心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带头深入一线,层层传导压力;县直局委和有帮扶任务的主要负责人也要经常下乡帮助队员解决实际问题。

8.1.1组织建设

   县乡两级成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驻村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对省、市、县三级工作队实施统一管理。乡(镇)政府选拔优秀人员担任总队长,兼任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该乡(镇)驻村帮扶工作及驻村帮扶队员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等单位要选派有经验、有能力、熟悉农村工作、热爱扶贫事业的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优先安排优秀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驻村帮扶队员入村开展驻村工作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每个驻村帮扶单位至少选派1个驻村工作队帮扶1个贫困村,每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安排1名单位副职任队长,至少明确1名干部驻村任职,驻村任职干部任职期间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职做驻村帮扶工作。

    8.1.2明确职责

   乡(镇)党委、政府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负总责,是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派出单位主要领导为驻村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为本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直接责任人,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具体帮扶工作。贫困村、贫困户是精准扶贫对象,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精准扶贫工作和扶贫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一要层层分包。实行县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和乡(镇)班子成员分包贫困村,县乡干部分包贫困户的层层分包责任制,对每一个贫困村、贫困户要明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要求不脱贫、不脱钩。二要摸清底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把每一个贫困户的情况摸清摸透,弄清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对识别评定出来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分类施策。三要制定规划。县直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驻村帮扶规划和行业扶贫规划,乡(镇)政府负责制定本乡(镇)扶贫攻坚规划,包村县直单位、包村乡(镇)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驻村成员)协助所包村制定村级扶贫攻坚规划,做到既要有扶贫攻坚规划,又要有年度发展计划,使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开发规划到村到户到人、干部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8.1.3完善制度

县乡党委、政府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驻村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队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督查任务落实。建立驻村帮扶目标管理责任制。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年终要上报工作总结,驻村帮扶干部每年要上交述职报告,日常要填写好工作日志,及时上报帮扶信息,完成上级组织、扶贫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制度管理:项目实施中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本规划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扶贫制度建设如下:

项目论证审批制:由扶贫办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方案通过后,下达项目批复。

公示公告制:项目建成后,在项目村设立“项目公告牌”进行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技术培训制:项目实施前,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对项目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法人负责制:明确各建设项目法定责任者,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管理。

招投标制:按照招投标制的要求,对相关项目实行招投标。

合同管理制:县扶贫办作为甲方,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扶贫办全程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项目审计制:项目实施至结束,县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法》和《实施条例》,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年度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8.1.4建立完善驻村帮扶工作考评制度

    每年对驻村帮扶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帮扶队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一次考评,驻村帮扶队员的年度考核原单位不再进行。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每季度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

8.1.5建立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激励奖惩制度

每年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在全县通报表扬、记功嘉奖;对没有完成驻村帮扶任务、工作流于形式、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的工作队及驻村帮扶队员给予通报批评。

8.1.6规范培训

县乡驻村管理部门要注重对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驻村帮扶干部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

8.1.7日常管理

按照“贫困村不脱贫、工作队不撤离”的原则,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分期派驻,每期派驻时间原则上为3年。驻村任职队员吃住在村,除法定公休、节假日外,原则上每月在村时间不得少于15天。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离岗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要报县驻村工作办公室批准。其他驻村干部要经常深入派驻村了解情况,支持、关心、配合驻村任职队员在派驻村开展工作,听取驻村任职干部汇报,研究、解决驻村期间出现的困难及问题。干部驻村帮扶期间,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变更的,经派出单位申请,同级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同意,及时增补,保证工作连续性。

8.2驻村扶贫任务

(一)提高基层组织扶贫工作能力

   把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帮助贫困村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各项组织制度,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的能力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宣传扶贫方针政策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大力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宣传扶贫开发各项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宣扬致富典型,推广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引导贫困群众更新观念,主动参与扶贫开发,增强致富信心,实现勤劳致富。

(三)落实扶贫重点工作

   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坚持扶真贫、真扶贫。帮助指导派驻村做好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派驻村制定贫困村总体脱贫规划和年度扶贫工作计划,谋划和建立好扶贫项目库;帮助派驻村组织申报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协调各行业部门涉农资金,积极引进社会资金,组织实施好各类项目建设;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与派驻村开展结对帮扶,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落实贫困村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四)促进主导产业发展

   深入调查研究,帮助派驻村盘活各类资源,明确发展方向,培育主导产业,指导帮助每个派驻村培育1—2个主导产业,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资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扶贫龙头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合作开发,实现合作共赢;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的具体实现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产业扶贫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贫困群众自主创业,增收致富;向贫困村提供知识、技术、信息等方面服务,培养一批产业领头人、致富带头人;协助开展贫困村电子商务建设,加快推动贫困村特色产品进入市场。

8.3 创新机制

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创新机制。

(一)成立组织,整合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强力攻坚态势

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鲁山县涉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县直各部门涉农财政资金项目计划分配、立项审批、投放、使用、建设工作,除上级有明确指定用途的资金外,涉农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的要达到60%以上。

(二)以贫困村为平台,打组合拳实施扶贫项目,落实扶持政策

1)各乡(镇)政府要组织贫困村,按照各级扶贫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提前一年提出项目计划申请,拟定第二年项目扶持贫困村名单、行业扶贫、专项扶贫项目,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县扶贫办汇总各乡(镇)计划扶持贫困村,汇总分类项目计划申请表,与行业扶贫单位会商拿出第二年扶持贫困村名单,报鲁山县涉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与县各行业部门协调拿出行业扶贫、专项扶贫计划报县政府批准。

3)专项扶贫、以工代赈全部项目,行业部门60%以上当年到村项目用于贫困村。

4)专项扶贫项目资金70%用于产业发展,直接扶持到户增收、科技扶贫、扶贫搬迁、雨露计划、小额信贷、互助资金项目等。行业扶贫项目资金按主管部门规定确定项目类别。

5)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围绕直接扶持到户项目,配套安排项目。

6)县本级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以上预算资金,对贫困村、贫困户,对贫困户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

(三)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扶贫组〔2015〕4号文件第三条“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乡级报帐制度”规定,我县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帐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由乡(镇)和村委会选定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项目实行村申请、乡申报、县审批、省市备案制度。

(四)建立到户扶贫新机制

1)在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中,专门安排科技扶贫项目,用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引领贫困户选上到户增收项目。科技扶贫资金每年安排两个15万元以上项目,在全县贫困村每村扶持2—3户科技示范户,搞好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引领贫困户选上产业发展到户增收项目。

2)有贫困村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确定2—3个重点产业进行强力连续扶持,人口规模较小的村,跨村联合申报项目,一个村可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跨村项目。

3)引导和鼓励以合作社为依托申报财政扶贫项目,项目补贴资金到合作社账户,但合作社吸收贫困户比例不得少于60%,社员不得少于50名,直接扶持合作社资金折合成贫困户股金,享受入股分红。

4)行业部门扶持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扶持在贫困村落地龙头企业,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到户增收项目。

(五)以到户增收项目为平台,创新小额贷款投放新机制

以县扶贫办、财政局拟下达科技项目、到户增收项目等产业扶持项目资金计划文件、贫困村项目申报审批表为信用平台,施行三户联保,信用社、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各乡(镇)营业部为项目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贫困村科技项目、到户增收项目竣工验收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根据农户小额贷款还款情况,综合确定科技项目、到户增收到户扶持补助资金补贴到户时间和审批小额贷款贴息。

(六)积极大胆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

根据精准扶贫要求,大胆探索针对性更强、群众受益更直接、精准脱贫效果更好的专项扶贫路子,大胆探索科技扶贫、产业扶贫、到户增收扶贫、信贷贴息扶贫等项目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让贫困群众受益更直接、更有效的扶贫模式,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固定收益扶贫、带动群众就业扶贫等方式,放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扶贫资金杠杆作用,使贫困群众有可持续的可支配收益,真正实现精准脱贫,增收致富。

(七)创建扶贫助困联合会贷款新机制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选定30—40个贫困村,作为互助资金项目村,确定为扶贫小额贷款计划扶持重点村。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切块900—1200万元,注入县扶贫助困联合会,县扶贫助困联合会把财政扶贫注入资金作为风险抵押金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放大5-10倍商业贷款,重点投放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年度计划扶持的贫困村贫困户。

(八)对带富能力强的经济合作组织加大扶持力度

对直接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大户、龙头企业经申报核实可给予10万元以上的项目扶持,对安排100个以上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带动100户贫困户以上发展产业或两者组合达到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大户、龙头企业经申报核实可给予50万元以上项目扶持。

8.4“六个精准”

8.4.1扶贫对象精准

认真调查和甄别贫困户,抓好贫困农户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两公示一公告”(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和县级审查公告)的工作程序,确保扶持对象精准。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分类造册,为精准施策奠定基础。

8.4.2措施到户精准

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实现全县扶贫对象结对帮扶全覆盖;产业扶持到村到户,依托当地特色产业,通过采取资金扶持、技术帮扶、公司(大户、能人)带动等措施,让贫困户脱贫致富;教育培训到村到户,通过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措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危房改造到村到户,积极落实危房改造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因地制宜开展扶贫搬迁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贫困村基础设施,切实改善生产生活基本环境。

8.4.3项目安排精准

根据贫困村条件和本地市场需求确定扶贫产业,把贫困户脱贫致富纳入产业规划,实施短期、中期、长期产业项目相配套措施,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使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一脉相承。结合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脱贫规划,实行一人一策,一户一案,确保项目扶持发挥实效。

8.4.4资金使用精准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8.4.5因村派人精准

建立健全单位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的工作制度,选派有经验、有能力、熟悉农村工作、党性觉悟高、热爱扶贫事业的干部组成工作队,并与定点扶贫、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干部等支农力量衔接,形成帮扶合力。

8.4.6脱贫成效精准

通过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工作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结合全县174个贫困村不同条件,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到2018年实现全部贫困人口脱贫。

8.5政策保障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在享受国家针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特殊政策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对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政策支持力度,按照“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最困难地区、最困难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8.5.1财政政策

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县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向产业扶贫倾斜。加大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达到两个70%,即县70%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集中用于产业发展,其中直接用于支持扶贫对象参与产业发展的资金要达到70%。

8.5.2税收政策

对设在本区域内的企业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8.5.3金融政策

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贴息贷款的投放力度,鼓励按规定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努力满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和引导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评选活动。鼓励和支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督促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的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层服务网点,创新险种和服务机制,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和小额扶贫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鼓励地方建立健全小额保险保费补贴扶贫机制,提高小额保险覆盖面。

8.5.4投资政策

县级投资向扶贫开发倾斜,县级各有关部门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向贫困村倾斜,提高对道路、水利、旅游、生态保护等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或资本金注入比例,加大对牧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8.5.5产业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各项产业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改变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生产、文化旅游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加大对合作化生产基地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8.5.6土地政策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下,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各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县域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向区域内倾斜。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推进集体土地流转试点,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8.6考核办法

8.6.1 考核目的

通过开展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扶贫开发考核,完善我县扶贫开发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扶贫考核评价办法,促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确保如期实现扶贫开发战略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8.6.2 考核原则

(一)结果导向原则。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主要考核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全县各级各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

(二)突出重点原则。将加快发展和精准扶贫作为重点,把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主要指标,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评价指标主要依据法定统计数据、扶贫开发数据库和相关有事实依据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权重计算,力求方法科学、程序规范。

8.6.3考核范围与对象

全县20个乡(镇)和土门办事处,承担十项民生建设任务的县直单位以及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全县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实绩。

8.6.4 考核主要依据

(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13〕25号)。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4〕43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21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国开发〔2014〕12号)。

(三)《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发〔2011〕2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14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豫办〔2015〕12号)。

(四)鲁山县统计、调查部门及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

8.6.5考核主要内容及权重

量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级定点扶贫单位责任目标,完善扶贫开发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和办法,制订科学、规范、量化的考核办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级定点扶贫工作队进行考核。各乡(镇)的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共分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两方面内容。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占40%权重,扶贫开发占60%权重;没有扶贫开发建设任务的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和没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有关单位只考核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部门的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共分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两方面内容。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占40%权重,扶贫开发占60%权重(具体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鲁山县乡(镇)扶贫开发考核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各级党员干部包村扶贫和县直部门包村扶贫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此项考核按照《中共鲁山县委、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鲁发〔2015〕4号)执行。

(二)扶贫开发方面。包括减贫增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资金投入与使用、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约束指标等五方面内容。

1)减贫增收。主要考核贫困村贫困人口(户)脱贫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情况。

2)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主要考核《中共鲁山委、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2015—2018年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发〔2015〕8号)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自我发展能力等扶贫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资金投入与使用。主要考核县直行业部门、县级驻村单位协调扶贫资金投入,县级以上驻村单位资金投入等方面情况。

各单位争取到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村进行项目建设及完成情况。

各单位争取到的上级财政资金及本单位财政资金投入贫困村的资金管理工作,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推动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落实和扶贫搬迁等方面的情况。

4)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扶贫开发责任机制建立情况,社会扶贫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5)约束指标。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国开发〔2014〕12号)中规定的限制、禁止作为的事项情况。

8.6.6  考核组织

(一)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考评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县考核办具体组织。

(二)扶贫开发考核评价由县扶贫办、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考核评价结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考核工作委员会。

8.6.7  考核年限

2015-2018年,一年考核一次。原则上每年1月30日前完成对各单位上一年度的考核。

8.6.8  考核步骤

(一)单位自评。每年1月5日前,各单位按照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本单位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和职责,完成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报告,连同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单位名义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县级初审。每年1月10日前,县扶贫办、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对各单位自评情况完成数据分析。

(三)实地核查。每年2月25日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评、考核数据以及发现的问题,对各单位实地核查,2月28日前核查完毕,评出初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和县考核工作委员会。

8.6.9  约束条件

对于严重违反约束机制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

8.6.10  考核结果

根据对各单位考核评价分值的认定结果,按乡(镇)、县直行业部门、县直驻村单位三种类别由高到低排列出优秀、良好、差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单位总数的20%;良好等次占总数的75%左右;差等次占总数的5%左右。

8.6.11  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的奖惩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并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给予记功。

2)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约谈党政主要领导。

3)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二)考核结果下发至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通知到每位驻村帮扶队员,并提交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各单位和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8.6.12  组织保障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实行脱贫任务完不成不换岗、提前完成可重用受表彰的激励政策。县扶贫办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适应精准扶贫工作的新机制,创新精准扶贫工作的新方法,培育精准扶贫工作的新作风。

(二)县直部门和县直驻村单位要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向贫困村倾斜,并把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

第十三条  严格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性。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审核相关数据,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8.7 监管督导

监督各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各乡(镇)要强化项目监管,把好项目申报立项关、审批关,强化实施过程程序监管,坚持严格验收,做好复查工作。项目责任单位要确保项目立项、申报真实科学、项目实施依法依规。项目监管部门要确保监管措施到位,政策把关到位、执行程序到位、人员监督到位、验收措施到位、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到位。各阶段公示、公告不漏项、不漏人,项目验收人、物、资金、档案资料四对照。

县委、县政府目标办要高度重视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完善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县政府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对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和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将规划实施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中。把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生违纪案件的单位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启动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贫困影响评估。重点政策和项目实施前,要将其对贫困群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专门评估。实施过程中,对贫困影响进行跟踪监测。

8.7.1扶贫监管

县直有关监督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司法监督。

1.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拨付、运行监管,确保资金到户、到项目法人。

2.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资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3.监督检查部门每年要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效能监察。

4.县扶贫办、县发改委等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项目乡村干部法治教育,依法进行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工作。

8.7.2扶贫督查

县纪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扶贫攻坚督查组,加强对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1.督查规划制定情况,看规划是否科学可行,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得到群众充分认可。

2.督查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看扶贫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看量化指标是否完成,看优惠政策是否执行到位。

3.督查项目实施情况,看规划项目实施是否措施得力、是否按时间节点完成,群众是否满意。

4.督查扶贫成效情况,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产业发展、脱贫致富项目实施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实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对扶贫效果进行考核,帮扶效果好的,帮扶队员优先提拔重用,帮扶效果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实施问责。对完不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乡(镇)取消评先资格,依《鲁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新)2017项目库汇总表.xls

(新)河南省鲁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表.xls

(新)鲁山县大数据重大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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