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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鲁山县部分单位扶贫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鲁山县部分单位扶贫项目的批复

相关乡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根据我县2017年财政资金项目批复,安排相关乡镇单位财政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批复后因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无法按原批复任务组织实施,经相关单位申请,依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6〕5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部分项目建设任务予以调整,批复如下:

一、关于鲁山县背孜乡呈报变更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背孜乡《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报告》(背政〔2017〕191号)文件,背孜乡申请郜沟村道路硬化长1500米,宽3.5米,厚0.2米,混凝土道路,项目资金为39万元;变更为:郜沟村道路硬化长1370米,宽3.5米,厚0.2米,混凝土道路。资金不变;井河口村漫水桥一座及引路130米。项目资金57万元。变更为:井河口村漫水桥一座及引路130米;新建挡墙130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背孜乡《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报告并由鲁山县背孜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关于鲁山县张店乡呈报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的变更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张店乡《关于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的变更报告》(张政〔2017〕231号)文件,张店乡申请项目变更如下:

1、张店乡邢沟村道路项目:新建道路长350米,路面宽4米,厚0.2米,批复资金10万元。变更为:新建道路长300米,路面宽4米,厚0.2米,资金不变

2、张店乡张窑村道路建设项目:村内道路及张南组交通桥,批复资金34万。变更为:(1)张窑村后印组间道路长280米,路面宽2.5米,厚0.2米;(2)张窑小学后路口至张南组道路长690米,路宽3米,厚0.2米;(3)张南组内街道三条,共长300米,路面宽2.5米,厚0.15米。(4)张南组新建交通桥长8米,宽4米。资金不变

3、张店乡刘湾村村中道路建设项目:(1)刘湾村间道路1条长500米,路面宽4米,厚0.2米;(2)户通道路69条,长2244米,宽2.5米。批复资金50万。变更为:(1)刘湾村间道路1条长500米,路面宽4米,厚0.2米;(2)户通道路82条,长2357.5米,路面宽2米-2.5米。计5536.25平方米,资金不变。  

4、张店乡界板沟村新建人畜饮水工程项目:人畜饮水井3眼,深250米,批复资金65万元。变更为:(1)王窑组机电井1眼,井深250米;(2)南窑组机电井1眼井深180米;(3)榆树庄机电井1眼井深220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张店乡《关于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的变更报告》,并由鲁山县张店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三、关于鲁山县土门办事处呈报变更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土门办事处《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报告》(鲁土文〔2017〕146号)文件,土门办事处原建设项目:

1、庙庄村文化广场硬化厚0.20米1080平方米,广场桥一一座,投入资金14万元。  

2、虎盘河村太阳能路灯29套,维修公厕一座,维修路灯24套,投入资金18万元。

3、武家庄村太阳能路灯5套,公厕4个,投入资金24万元。

4、侯家庄村太阳能路灯15套,垃圾池5个,公厕2个广场护栏,投入资金22万元。

变更为:

1、庙庄村:文化广场硬化厚0.20米1080平方米,广场桥1座,公厕1个,需项目资金17万元。

2、虎盘河村:80瓦太阳能路灯29套,需项目资金16万元。

3、武家庄村:80瓦太阳能路灯5套,公厕4个,护堰长15米,需项目资金21万元。

4、侯家庄村:80瓦太阳能路灯15套,垃圾池3个,公厕2个,广场护栏长36米,需项目资金24万元。

 以上四个项目变更后所需资金为78万元,与原批复文件一致。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土门办事处《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报告》,并由鲁山县土门办事处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四、关于鲁山县尧山镇呈报变更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尧山镇《关于变更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尧政〔2017〕197号)文件,尧山镇原建设项目:

1.贾店村基础设施建设原计划建设排水沟长400米;新建公厕一座;路灯50盏;改造公厕一座;户通道路长300米、宽2米;组户通道路长150米、宽3米,资金35万元。

2.马公店村原计划建设硬化道路长76米、宽5米、厚0.2米;护堰长70米、高2米资金8万元。

3.凉水泉村原计划建设新建文化广场680平方米、舞台一座、公厕一座;主桥长76米、引桥长65米;改造漫水桥一座;硬化道路长67米、中间需10米涵管一道、5米涵管一道;截流坝长13米、高1米、管道长850米资金68万元。

4.下坪村原计划硬化道路600米、宽3米;新建文化广场1000平方米、舞台一座、路灯4盏;护堰长120米;新建公厕两座;垃圾池10个资金50万元。

变更为:

1.贾店村:硬化2米宽道路223米、硬化3米宽道路176米;新建排水沟271米;新建厕所一座;新增太阳能路灯50盏。所需资金35万元保持不变。

2.马公店村:硬化道路宽6米、长78米;新建毛石护堤高1.8米、长75米,所需资金8万元保持不变。      

3.凉水泉村:新建截流坝一座,长15米、高1.5米;新建文化广场一处688平方;新建公厕一座;新建漫水桥一座,长23米、宽3.5米;新建漫水桥一座,长15米、宽3米;新增太阳能路灯6盏;新建舞台一座,所需资金68万元保持不变

4.下坪村:新建公厕两座;新建垃圾池10个;新建文化广场一座1000平方米;新建道路①150米长、2米宽;②450米长、2.5米宽;新增太阳能路灯4盏;新建舞台一座;新建广场护堰长55米、高7米,所需资金50万元保持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尧山镇《关于变更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并由鲁山县尧山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关于鲁山县磙子营乡呈报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变更申请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磙子营乡《磙子营乡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变更申请报告》(鲁磙政〔2017〕232号)文件,磙子营乡韩庄村道路硬化及排水渠项目,批复资金35万元,原规划建设内容为:硬化道路1055米,修建砖砌排水渠500米。变更为:①硬化道路1125米(其中3米宽道路968米,2.5米宽道路长157米),厚0.15米;②新建500*800砖砌排水渠272.5米,埋设Φ400钢筋混凝土管7.5米;新建350*700砖砌排水渠76米,埋设Φ300钢筋混凝土管21米。项目总投资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磙子营乡《磙子营乡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并由鲁山县磙子营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六、关于鲁山县四棵树乡呈报变更鲁山县2017年安排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四棵树乡部分项目的请示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四棵树乡《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安排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四棵树乡部分项目的请示》(四政〔2017〕149号)文件,四棵树乡原项目为:1、在贫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00盏,资金90万;2、土楼村铺设排污管道1660米及绿化池,资金35万;3、黄沟村村室文化舞台一座,资金6万元;4、车场村文化广场一处,资金7万元;5、平沟村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资金20万元;6、街西村枣盘组安全饮水工程,街西村文化广场,街西村公厕改建及配套设施,资金80万元。

变更为:1、在贫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00盏,资金90万;2、土楼村铺设排污、排水管道及绿化池建设,资金35万;3、黄沟村村室文化舞台一座,资金6万元;4、车场村文化广场2处及配套设施,资金7万元;5、平沟村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资金20万元;6、街西村枣盘组安全饮水工程,街西村文化广场与配套设施,黄沟村平板桥2座,资金80万元。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四棵树乡《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安排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四棵树乡部分项目的请示》,并由鲁山县四棵树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七、关于鲁山县团城乡呈报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团城乡寺沟村鸡冢村基础设施项目变更的请示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团城乡《关于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团城乡寺沟村鸡冢村基础设施项目变更的请示》(团政〔2017〕221号)文件,团城乡原项目为:枣庄村修建道路4400米,安装路灯10座;寺沟村修建道路1000米,修建护堰260米;鸡冢村修建道路3265米,修建护堰500米,铺设污水管道560米。

变更为:寺沟村修建道路1000米,修建护堰330米,拦河坝两道共75米;鸡冢村修建道路4101米,修建护堰500米,铺设污水管道560米。

以上变更涉及项目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团城乡《关于鲁山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团城乡寺沟村鸡冢村基础设施项目变更的请示》,并由鲁山县团城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八、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呈报变更张良镇部分项目的申请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张良镇《关于呈报变更张良镇部分项目的申请报告》(鲁张政〔2017〕386号)文件,张良镇申请芹菜沟村道路项目原项目:道路长550米,宽3.5米,厚0.15米。变更为:村内道路长585米,宽3.5米,厚0.15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张良镇《关于呈报变更张良镇部分项目的申请报告》,并由鲁山县张良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九、关于鲁山县瀼河乡呈报变更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瀼河乡《关于更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瀼政〔2017〕176号)文件,瀼河乡原批准内容如下:

1、赵楼村基础设施建设原计划建设水井一眼;太阳能路灯40盏;道路一条,资金51万元。

2、陈圪垱村原计划建设生产桥2座;一条道路长900米、宽3米、厚0.15米;一条道路长360米、宽4米、厚0.2米,资金66万元。

3、头道庙村原计划建设太阳能路灯30盏;厕所一座;桥一座;三条道路,资金102万元。

4、北沟村原计划建设太阳能路灯40盏;一组、二组、三组户户通道路,资金19万元。

5、赊沟村原计划建设村道路400米、宽4米、厚0.2米,资金14万元。

6、方山村原计划建设道路长1000米、宽3米、厚0.15米,资金23万元。

变更为:

1、赵楼村:水井一眼;太阳能路灯40盏;一组、二组、三组户户通道路长833.5米、宽3米、厚0.15米;以上三项所需资金51万元保持不变。

2、陈圪垱村:生产桥2座;一杆旗至猪场道路长1080米、宽3米、厚0.15米;倒虹至康家沟道路长410米、宽3米、厚0.15米;陈圪垱北地至辛庄西地道路长380米、宽3米、厚0.15米;军航路至千头线道路长360米、宽4米、厚0.2米;安装太阳能路灯7盏。所需资金66万元保持不变。

3、头道庙村:太阳能路灯30盏;桥一座;组通道路一条长160米、宽4米、厚0.2米;组通道路三条共长700米、宽3米、厚0.15米;一组至十一组户通道路累计总长3720米、宽2.5米、厚0.15米,所需资金99万元。

4、北沟村:太阳能路灯40盏;塔湾组户户通道路长250米、宽3.5米、厚0.15米。所需资金19万元保持不变。

5、赊沟村:道路长400米、宽4米、厚0.2米,所需资金14万元保持不变。

6、方山村:村部至桥头道路长143米、宽4米、厚0.2米;桥头至方山沟道路长920米、宽3米、厚0.15米;太阳能路灯12盏。所需资金26万元。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瀼河乡《关于更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并由鲁山县瀼河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十、关于鲁山县观音寺乡呈报申请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观音寺乡《关于申请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报告》(观政〔2017〕229号)文件,观音寺乡申请变更建设项目如下:(1)原批复孤山村道路总长1200米,宽3米,厚20公分,平整路基及硬化。变更为:孤山村新建道路660米,宽3米,厚0.2米,C25标准,道路两侧路肩培土各0.5米,路基平整;新建直径1.2米涵管3节;新建太阳能路灯26盏。(2)原批复太平保村道路长500米,路面宽4米,厚20公分,共计2000平方米,平整路基及硬化,变更为:太平保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宽4米,长250米,道路宽4.5米,长210米,厚度均为0.2米.均为C25标准。道路两侧各0.5米路肩培土;道路宽2.5米,长85米,厚度均为0.15米. 均为C25标准。道路两侧各0.5米路肩培土。(3)原批复桐树庄村道路长2500米,路面宽3米,厚20公分,共计7500平方米,平整路基及硬化。变更为:桐树庄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宽3米,长2300米,道路宽2.5米,长122 米,厚度均为0.2米.均为C25标准。(4)竹园村道路长2000米,路面宽3米,厚15公分,共计6000平方米,平整路基及硬化,平板桥一座。变更为:竹园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宽3米,长1879米,道路宽2.5米,长94.5 米,道路宽2米,长77米,厚度均为0.15米.均为C25标准;新建平板桥一座。(5)原批复观音寺乡贫困村建垃圾池20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变更为:观音寺乡贫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38盏。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观音寺乡《关于申请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报告》,并由鲁山县观音寺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十一、关于鲁山县下汤镇呈报申请变更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对下汤镇部分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的批复

根据鲁山县下汤镇《关于申请变更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对下汤镇部分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汤政〔2017〕202号)文件,下汤镇申请1.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十亩地洼村建设东岗组道路长300米,文化广场及附属设施。变更为:十亩地洼村东岗组道路375米,文化广场及附属设施,组内照明用太阳能路灯18盏;2.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竹园沟村文化广场一处500平方米;公厕一座;太阳能路灯70盏。变更为:竹园沟村文化广场一处500平方米,垫方1500立方米;公厕一座;太阳能路灯70盏;3.省驻村第一书记资金龙潭村项目建设曹家组饮水工程,深水井一眼100米,到户管道2500米,70户配套设备等。变更为:曹家组饮水井一处,井深205米,直径325钢井管20米,直径219钢井管185米,潜水泵一台,无塔供水设备等设施。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鲁山县下汤镇《关于申请变更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对下汤镇部分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并由鲁山县下汤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本次所涉及项目调整,要求相关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6〕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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