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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鲁山县部分单位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鲁山县部分单位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相关乡镇、土门办事处,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根据我县2017年财政资金项目批复,安排相关乡镇财政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批复后因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无法按原批复任务组织实施,经相关单位申请,依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6〕5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部分项目建设任务予以调整,批复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呈报变更张良镇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申请报告的批复

依据张良镇《关于变更张良镇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申请报告》(张政〔2017〕248号)文件,张良镇姚吴程村姚沟水库安全护栏项目。资金50万元。

变更为:姚吴程村姚沟水库铝质护栏220米及简单绿化,泄洪渠硬化740米,山体挡墙80米,村内排污水道350米,护坡60米,村内道路硬化全长920米,厚0.15米,砼C25标准。资金不变。

张良镇姚吴程村姚沟水库溢洪桥项目。资金35万元。

变更为:岩石井270米及填充料20m3,280米扬程水泵1台、镀锌泵管210米及入井铜质电缆230米。22Kw控制柜等配套。220v电线杆、绝缘子5套及1200米Φ25mm铝线。铝质(规格4*25+1)地埋线500米及开挖回填120 m3;管理房8.7m2,新建24立方米蓄水池1座及配套。铺设Φ50mmPE热熔管道790米及直通和截水阀等配套。道路硬化478米,厚0.15米,砼C25标准。资金不变。

张良镇杨李沟村道路、安全饮水及文化舞台项目。资金160万元。

变更为:道路项目道路全长4468米。路肩培土255立方米;硬化长1145米,厚0.15米,砼C25标准。(2)提水项目1)深220米岩石井1眼及15T无塔1套;250米扬程水泵1台及控制、配电箱1套;(2)220Kw低压预制混凝土电线杆9根(含绝缘子等配套设施)及35mm2电缆2000米;(3)铺设PE热熔管1000米及直通;(4)法兰盘、止回阀等配套。(5)24m3蓄水池1座。文化广场项目(3)文化广场硬化1890平方米及回填1058.5立方米,硬化舞台225平方米,太阳能路灯8盏,绿化32棵及树池,公厕15平方米、化粪池2.4立方米及配套。(4)广场护坡全长21米。坡长1.2米,砼C25标准。资金不变。

张良镇麦川村湖叭自然村安全饮水和楝树湾自然村村内道路项目。(1)麦川村湖叭组安全饮水项目:深150米岩石井1眼;200米扬程水泵1台及控制、配电箱1套;管理房2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220Kw低压预制混凝土电线杆3根(含绝缘子等配套设施)及电线600米;铺设PE热熔管1772米,直通;法兰盘、止回阀、水表槽等。(2)麦川村楝树湾组硬化村内道路全长2608米及预制涵管Φ800mm长6米。其中硬化宽3米,厚0.15米,全长2124米,路肩培土320立方米;硬化村内道路宽2米,厚0.15米,全长484米。资金75.5万元。

变更为:湖叭组安全饮水项目:(1)深150米岩石井1眼,200米扬程水泵1台;(2)22Kw控制柜、配电箱1套;(3)20T无塔1套及220Kw电缆600米,预制低压电线杆3套。(4)铺设PE热熔管1772米。(5)一般土方开挖回填648立方米,水泥路开槽、硬化回填3 立方米。(6)铺设管道配套用直通、变通、截水阀总144个。(7)入户水表及镀锌立杆25套。(8)管理房21平方米,围墙、大门。(9)临时电线200米、道路垫方碾压84 m3及临时水泵1台、水管200米。麦川村楝树湾组硬化村内道路项目(砼C25):(1)道路全长2124米,硬化路面宽3米,厚0.15米,路肩培土255 m3;(2)道路全长484米,硬化路面宽2米,厚0.15米;(3)、铺设Φ800mm钢筋混凝土涵管6米。资金不变。

张良镇朱马沟村西岭、菜园自然村安全饮水项目:(1)拟新建深200米岩石井1眼,250米扬程水泵1台及纯铜电缆200米,无缝镀锌钢管180米,止回阀1套;(2)220Kw电缆(25mm2铝质)200米,22Kw控制配电箱1套,管理房34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铺设PE热熔管2100米,直通,法兰盘、止回阀等,临时道路、水泵、泵管、电线等。资金35万元。

变更为:(1)深200米岩石井1眼及250米扬程水泵1台及纯铜电缆200米,无缝镀锌镀锌钢管180米,止回阀1套;(2)22Kw控制柜1套;(3)20T无塔1套;(4)220Kw电缆(25mm2铝质)200米。(5)、铺设PE热熔管2100米。(6)土方开挖回填150m3,水泥路开槽、硬化回填3 m3。(7)管理房34平方米。(8)、临时电线200米;(9)、临时道路垫方碾压84 m3;(10)、临时水泵1台、水管200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张良镇《关于变更张良镇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申请报告》,并由张良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关于下汤镇呈报申请变更下汤镇王画庄村、松垛沟村、红义岭村、岳庄村、尹和庄村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下汤镇《关于申请变更下汤镇王画庄村、松垛沟村、红义岭村、岳庄村、尹和庄村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汤政〔2017〕139号)文件,下汤镇尹和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大院至西坡生产路项目,长1500米,宽3米,厚0.15米。资金20万元。

变更为:尹和庄村文化大院至西坡生产路项目,长1027米,宽3米,厚0.15米。资金不变。

下汤镇王画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550米,高3.2米,厚0.75米的浆砌石护庄护路堰一处。资金20万元。

变更为:建设浆砌石护庄护路堰256米,高3.2米,顶宽0.5米、底宽1.2米,基础入地1米。资金不变。

下汤镇红义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水工程一处,一寸管1500米、水泵一台、水池6*3*4.5加盖板,泵房一间;红西组至石峡水库道路300米,宽3米,厚0.15米。资金20万元。

变更为:饮水工程管理房一处,水泵一台,饮水管道1600米(直径75PE管道400米,直径50PE管道1200米),蓄水池3座。红西组至石峡水库道路400米,宽4米,厚0.2米。资金不变。

下汤镇岳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广场1050平方米,厚0.15米;广场南护堰长50米,宽1米,高1.5米,需2*0.8涵管18根;广场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文艺大舞台一处,健身器材一套;村部至通村道路65米,宽4米,厚0.2米;简易公厕一座。资金20万元。

变更为:文化广场896平方米,厚0.15米;广场南护堰长93米,顶宽0.6米底宽1.6米,高2.5米,需2*0.8涵管18根;广场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公厕一座,健身器材一套;村部至通村道路65米,宽4米,厚0.2米。资金不变。

下汤镇松垛沟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塔供水设备一套,供应松垛沟村6个自然村166户的6个小供水点、饮水管道5000米(1.5寸PVC管1000米,1.2寸PVC管4000米,管道挖填的机械人工费用等),166套到户设备(立杆、水龙头、水表、水池等)。资金20万元。

变更为:建设蓄水池一座,5T无塔供水一套,供应松垛沟村6个自然村182户的5个小供水点,饮水管道5990米(直径90PEDE 管道1650米,直径75PE管道2150米,直径50PE管道2190米,管道挖填的机械人工费用等),182套到户设备(立杆、水龙头、水表等)。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下汤镇《关于申请变更下汤镇王画庄村、松垛沟村、红义岭村、岳庄村、尹和庄村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并由下汤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三、关于赵村镇呈报鲁山县2017年统筹整合第四批赵村镇雷偏村文化广场项目、下寺村文化广场项目、中央二批三道庵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赵村镇《关于鲁山县2017年统筹整合第四批赵村镇雷偏村文化广场项目、下寺村文化广场项目、中央二批三道庵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报告》(赵发〔2017〕149号)文件,

赵村镇下寺村文化广场项目:下寺村下寺组文化广场,长20米,宽20米,面积400平方米,舞台一个,厕所一个,健身器材一套;下寺村上寺组文化广场,长20米,宽20米,面积400平方米,舞台一个,厕所一个,健身器材一套。资金20万元。

变更为:1、新建下寺村下寺组文化广场及护堰、舞台一座,排水管一处,新建道路22米长,宽厕所及其它配套设施。2、新建下寺村上寺组文化广场及护堰、舞台一座,厕所及其它配套设施。资金不变。

赵村镇雷偏村文化广场项目:舞台长20m,宽10m,共计200;公厕长4.6m,宽3.6m,共计16.56;广场硬化总长35m,宽25m,厚0.15m,合计875,实际硬化675;文化广场配套健身器材一套;文化广场配套路灯4盏。资金20万元。

变更为:新建文化广场一处,舞台一座,厕所及其他配套设施。资金不变。

赵村镇三道庵村文化广场及配套项目。资金35万元。

变更为:新建文化广场,河道改造长两侧总长76米,厕所一座。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赵村镇《关于鲁山县2017年统筹整合第四批赵村镇雷偏村文化广场项目、下寺村文化广场项目、中央二批三道庵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报告,并由赵村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四、关于熊背乡呈报申请变更整合五批草店村道路、护路堤及排污管道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熊背乡《关于申请变更整合五批草店村道路、护路堤及排污管道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熊政〔2017〕113号)文件,熊背乡草店村内道路、护路堤、排污管道项目。资金56万元。

变更为:新建道路总长1996米;M7.5毛石护路堤3处总长37米;过路平板桥1座,长5米,桥面宽4.5米,M7.5毛石八字墙2道,总长6米;Ø1000mm钢筋砼排污管长220米,Ø1000mm圆形检查井5座。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熊背乡《关于申请变更整合五批草店村道路、护路堤及排污管道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并由熊背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关于仓头乡呈报减少薄坪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的申请的批复

依据仓头乡《关于减少薄坪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的申请》(仓政〔2017〕89号)文件,仓头乡薄坪村基础设施项目:连山坡组至金柴岭组村内道路进行硬化道路长750米,宽3米,厚15厘米,硬化面积2250平方米;西沟组村内道路硬化道路长475米,宽2.5米,厚15厘米,硬化面积1187.5平方米;共计硬化面积3437.5平方米。资金20万元。

变更为:新建薄平村村内道路总长1096米,共计3076平方米。其中:1、连山坡组至金柴岭组道路长672米,宽3米,厚0.15米;2、西沟组共硬化C25砼道路总长424米,宽2.5米,厚0.15米;硬化面积1060平方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仓头乡《关于减少薄坪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的申请,并由仓头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六、关于张官营镇呈报变更张官营镇2017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康庄村、韭菜里村、小营村文化广场等8个项目的申请报告的批复

依据张官营镇《关于呈报变更张官营镇2017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康庄村、韭菜里村、小营村文化广场等8个项目的申请报告》(张政〔2017〕176号)文件,张官营镇康庄8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9万元。

变更为:康庄村新建文化广场硬化地坪273平方米,建设舞台90平方米;韭菜里村文化广场坑塘填土1571立方米,建设舞台70平方米;小营村文化广场坑塘填土1553立方米。建设文化广场围墙周长161.5米,硬化地坪1918平方米,建设舞台148.5平方米,建设预制管排水沟70米,栽绿化树53棵,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硬化道路480平方米;营北村文化广场坑塘填土600立方米,硬化地坪1155.4平方米,建设盖板排水沟250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张官营镇《关于呈报变更张官营镇2017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康庄村、韭菜里村、小营村文化广场等8个项目的申请报告,并由张官营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七、关于马楼乡呈报申请变更财政扶贫资金苏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马楼乡《关于申请变更财政扶贫资金苏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报告》(马政〔2017〕180号)文件,马楼乡苏庄村道路硬化项目:道路长2600米,厚0.15米。资金42.5万元。

变更为:苏庄村道路硬化2166米,其中3米宽、0.15米厚道路2096米,4米宽、0.15米厚道路70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马楼乡《关于申请变更财政扶贫资金苏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报告,并由马楼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八、关于瓦屋镇呈报鲁山县2017年中央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批复调整的请示的批复

依据瓦屋镇《关于鲁山县2017年度中央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批复调整的请示》(瓦政发〔2017〕168号)文件,瓦屋镇土桥村文化广场及配套项目,资金25.5万元。

变更为:新建文化广场配套设施:戏台一座:长12m,宽10m,高1m;含砖砌台阶。需资金5.7万元。

新建饮水工程2处:(1)石磙坪组:修建蓄水池一座长5m,宽3.5m,高3m;新建饮水机井一眼,井φ0.15m,井深12m;蓄水池外侧新建围墙长23m,高2m;新建泵房一处,长4m,宽4m,高3m。此处新建进水管道φ63PE管长400m,φ40PE管长1600m,新建入户管道φ20PE管长2510m。(2)下漆树沟组:修建水源地蓄水池一座:长4m,宽3m,高2m;此蓄水池新建砖砌挡墙长8m,高3m(其中入地1m),下底2m,上底2000px,M7.5水泥砂浆砌石砌筑,毛石强度不低于MU30,挡墙内外1:2水泥砂浆勾缝。此处新建φ63PE管长1000m,φ40PE管长500m,新建入户管道为φ20PE管长660m,中砂垫层护管。需资金19.8万元。

经研究,同意瓦屋镇《关于鲁山县2017年度中央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批复调整的请示,并由瓦屋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九、关于尧山镇呈报变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七批)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尧山镇《关于变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七批)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尧政〔2017〕129号)文件,尧山镇坡根村生产桥一座长40米,宽4.5米,高2米。资金12.5万元。

变更为:新建生产桥一座长44米,宽5米,高1.7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尧山镇《关于变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七批)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并由尧山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十、关于尧山镇呈报变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尧山镇《关于变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尧政〔2017〕130号)文件,尧山镇木庙村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文化广场一处800,生产桥一座长12m,宽5m,高2m。资金20万元。

变更为:新建文化广场一处;舞台一座及配套文化娱乐设施;广场护堰长20米;生产桥一座长12米,宽5米,高2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尧山镇《关于变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并由尧山镇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十一、关于背孜乡呈报变更鲁山县2017年度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背孜乡《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度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背政〔2017〕123号)文件,背孜乡盐店村文化广场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资金38万元。

变更为:1、广场地面硬化;2、新建戏台一处;3、新建公厕一处;4、新建平板桥一处;5、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6、新建道路3米宽长55米,厚0.15米;新建1米道路长68米,厚0.15米;7、配套健身材5套。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背孜乡《关于变更鲁山县2017年度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的报告,并由背孜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十二、关于观音寺乡呈报调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七批)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的批复

依据观音寺乡《关于调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七批)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观政文〔2017〕197号)文件,观音寺乡西桐树庄村文化广场项目:文化广场一处,广场硬化、绿化、舞台、健身器材。资金20万元。

变更为:文化广场地面硬化,150mmC25混凝土浇筑;新建戏台,彩钢瓦结构;新建公厕,砖混结构,现场布置;太阳能路灯4盏,现场布置;场地回填长40m,均宽6m,均深1.5m。;新建%%c1000钢筋砼排水管长50m;健身器材5套。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观音寺乡《关于调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七批)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并由观音寺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十三、关于团城乡呈报鲁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四批五批基础设施项目批复调整的请示的批复

依据团城乡《关于鲁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四批五批基础设施项目批复调整的请示》(团政〔2017〕144号)文件,团城乡五道庙村广场和戏台建设项目:新砌一道护堰100米,新建广场200,戏台一处。资金20万元。

变更为:新建文化广场呈多边形面积200平方米,舞台一座64平方米,护河堤长100米,围栏长68.8米,厕所一座。资金不变。

团城乡鸡冢村道路项目。资金30万元。

变更为:新建道路及地坪硬化2487平方米;护堰61米;涵管20米。资金不变。

经研究,同意团城乡《关于鲁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四批五批基础设施项目批复调整的请示,并由团城乡为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本次所涉及项目调整,要求相关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6〕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批复后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资金形成实际支出。

特此批复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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