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贫开发{2016}45号
- 索引号
- lsx59/201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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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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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贫开发{2016}45号 关于下达2016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的批复(第二批)
关于下达2016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的批复
(第二批)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和省委、省政府“五个办法”、“五个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2016〕47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工程,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我县脱贫攻坚任务。根据上级财政资金下达计划,各单位脱贫攻坚规划及项目建设申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批复如下:
一、 关于县交通局(农路所)2016年农村公路中央车购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平顶山市2016年通村公路、农村公路中小桥梁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和调减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指标的通知》(平财预〔2016〕474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49.59万元;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平财预〔2016〕475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1万元(安保工程资金);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平财预〔2016〕510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1万元(安防工程资金);合计1931.59万元。
依据鲁山县农路所文件《鲁山县2016年农村公路中央车购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鲁路〔2016〕46号)文件,申请计划建设2016年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涉及7条县乡道路82.63公里隐患路段的护栏、警示标志标柱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安装,投资541万元;鲁山县2016年村道安防工程,涉及尧山、赵村、瓦屋三个乡镇19个行政村村道53.981公里隐患路段的护栏、警示标志标柱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安装,投资541万元;鲁山县2016年通村道路及中小桥工程,涉及16个乡镇、办事处71个行政村道路143.25公里和7座中小桥328延米的改建工程,投资849.59万元。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农路所编制的《鲁山县2016年农村公路中央车购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由县农村所组织实施。
二、 关于同意县林业局拨付使用可统筹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第三批补助资金的批复
根据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森林资源培育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485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第三批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补助资金530.93万元。依据鲁山县林业局《关于拨付河南林业生省提升工程第三批资金的请示》(鲁林〔2017〕1号)文件,经研究,同意将该项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该批资金的使用对象,实施营造林作业并经省级检查验收为合格的营造林业主。
三、 关于同意县农开办在张官营镇组织实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821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财政涉农资金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37万元(中央资金1367万元、省级资金470万元)。依据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呈报<鲁山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鲁农开〔2017〕1号)文件,计划在张官营镇黄庵村、亢庄村、洪营村、楝树村、榆树湾村、南丁庄等6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13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96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4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6万元,项目建成后带动黄庵1个贫困村,涉及6个村239户、623人贫困人口脱贫。经研究,同意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该项目,并将下余的498万元建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71万元,省级资金127万元),另行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实施方案编制后再次审批。
四、 关于县水利局呈报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401号)和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关于转发下达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平发改农经〔2016〕325号)文件,分别下达我县可统筹2016年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资金912万元(省级资金912万元)。
根据县水利局《关于呈报鲁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鲁水〔2016〕227号)文件,该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项目设计单位编制了鲁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在四棵树乡、瓦屋镇等15个乡镇的黄沟村、乱石村等26个贫困村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919.6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912万元,自筹6.62万元,项目建设后,可解决饮水不安全1.658万人。
经研究,同意由县水利局呈报的《鲁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该项目。
五、 关于县畜牧局呈报实施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项目请示的批复
根据市财政局、畜牧局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行政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524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30万元)。
根据县畜牧局《关于实施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的请示》(鲁牧字〔2017〕4号)文件,计划由鲁山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辛集乡清水营村种植紫苜蓿520亩,采购苜蓿打捆机1台,拖拉机1台、收割机1台,该项目的建设直接带动10户贫困脱贫致富。
经研究,同意县畜牧局呈报的《关于实施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的请示》,并由县畜牧局组织落实该项目的实施。
六、 关于县农业局呈报统筹整合2016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实施脱贫攻坚项目请示的批复
根据市财政局、农业结构调整领导组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489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2016年农业结构调整资金10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农业局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平财预〔2015〕882号)文件,下达我县2016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资金9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农开办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6〕348号)文件,下达我县可统筹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31万元;以上三项合计可统筹资金621万元。
根据县农业局《关于统筹整合2016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实施脱贫攻坚项目的请示》(鲁农字〔2017〕10号)文件,计划在四棵树乡、瓦屋镇、辛集乡、熊背乡、背孜乡、董周乡、团城乡实施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在让河乡组织平顶山市云飞金源实业有限公司实施蔬菜温室大棚项目;在四棵树乡、背孜乡、熊背乡实施农田水利项目等,以改善贫困地区落后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带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经研究,同意县农业局呈报的《关于统筹整合2016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实施脱贫攻坚项目的请示》,并由县农业局组织落实该批资金项目的实施。
七、 关于县农机局呈报整合部分农机资金用于扶贫项目请示的批复
根据县农机局文件《关于申请整合部分农机专项资金做好扶贫项目的请示》(鲁农机〔2017〕9号)文件,计划整合农机局2014年存量资金144999.24元、2015年存量资金44080.3元和2017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项资金10万元,整合用于鲁山县董周乡沈沟村修建生产桥一座、生产路200米。
经研究,同意县农机局呈报的《关于申请整合部分农机专项资金做好扶贫项目的请示》的整合资金建设项目,并由县农机局组织落实该项目的实施。
本次统筹整合的项目资金,要求相关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6〕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使用可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于2月28日前将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分别报送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备案。
本次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要求自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批复后一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特殊情况可顺延。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