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老促(2016)11号
- 索引号
- lsx59/2016-00017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老促(2016)11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财政老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6年度财政老区扶贫项目
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赵村镇、土门办事处人民政府:
根据中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6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
革命老区发展,改善老区基础设施,经市财政局、扶贫办和老促会研究审核,批准我县2016年度老区扶贫项目资金55
万元,以“平财预[20161315号”文件下达了通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项目实施镇(办事处),要按照精准扶贫、权责匹配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以
提高扶贫资金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附:2016年度财政老区扶贫资金分配表
鲁山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