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贫开发{2020}85号
- 索引号
- lsx59/2020-00048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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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贫开发{2020}85号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部分扶贫项目的通知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部分扶贫项目的
通 知
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依据县水利局、董周乡、张良镇等单位需变更追加项目资金的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2018年及2019年部分扶贫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2018年调整项目情况
1、根据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井部分)变更的报告》鲁水〔2020〕28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五批项目:鲁山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井部分),该工程中标价格为433.855903万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尧山镇、下汤镇、梁洼镇等10个乡(镇、办事处)39眼水源井,设计总深度未5980m,存在部分水源井达至设计深度时出水量满足不了用水要求,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需增加投资129.59万元。
经研究,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二、2019年调整项目情况
1、根据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董周乡杨树沟村碾道沟组道路项目变更追加工程量的申请报告》董政〔2020〕15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三十批项目:董周乡杨树沟村碾道沟组道路项目,原批复金额212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沥青道路道路3540米,宽4米,厚0.07米。由于设计时没有把挖方、填方量纳入设计及预算内,需变更增加挖填方面积1302平方米。需追加预算资金8.97万元。
经研究,同意董周乡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2、根据鲁山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追加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十七批土楼村药材烘干、晾晒基地建设项目的报告》四政〔2020〕38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十七批项目:四棵树乡土楼村土楼村药材烘干、晾晒基地建设项目,原批复金额88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新建生产用房一座。由于基础设计挖土方无法满足施工要求,达不到使用要求等因素,需增加锤破、清运、弃运等工作量,需追加预算资金6.9万元。
经研究,同意四棵树乡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3、根据鲁山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变更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四批土楼村、平沟村农家乐项目的报告》四政〔2020〕39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四批项目:①土楼村农家乐建设项目,原批复金额50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新建农家乐一座。由于设计和环境受限原因需增加墙体高度及大门、围墙等工程量。需追加预算资金4.4万元。②平沟村农家乐建设项目,原批复金额100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新建农家乐一座。由于设计和环境受限原因需增加墙体高度及基础挖土方等工程量。需追加预算资金9.5万元。
经研究,同意四棵树乡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4、根据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十五批张良镇前营村温室大棚项目变更追加资金的报告》鲁张政〔2020〕5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十五批项目:张良镇张良镇前营村温室大棚项目,原批复金额20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拟建1座标准化温室大棚。由于设计存在缺陷,钢构架布局不合理,缺少必要设备,需增加骨架结构构件及结构性部件2.122吨,增加保温棉被759平方米,卷帘机一套,棚内砂浆内粉200平方米,需追加预算资金5.58万元。
经研究,同意张良镇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5、根据鲁山县熊背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追加2019年整合第三十批大麦王村大棚项目(二期)资金的报告》熊政〔2020〕28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三十批项目:熊背乡大麦王村大棚项目(二期),原批复金额84.2万元,原建设任务为食用菌种植大棚9座,单座大棚宽12米,长50米,总长450米。由于评审工程量清单与实际不符,需增加雾管1800米,增加地锚基础450个,电缆线25米,需追加预算资金5.5万元。
经研究,同意熊背乡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6、根据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追加2019年统筹整合第二十八批赵村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的申请》赵政〔2020〕62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二十八批项目:赵村镇赵村村道路建设项目,原批复金额130万元,原建设任务为5米宽0.2米厚C25砼路面,长度245米;口径1.5米钢筋砼管,总长490米;40米长浆砌石挡墙,总高3.6米。由于原设计的单排涵管不能满足排泄需求,需增加直径1.5米,长100米的涵管排水,需追加预算资金7.4万元。
经研究,同意赵村镇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7、根据鲁山县辛集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追加2019年统筹整合第七批辛集乡肖老庄道路工程项目资金的报告》辛政〔2019〕57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七批项目:辛集乡肖老庄村道路建设,原批复金额91.5763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村内道路长2000米,宽4.5m,厚0.2m,砼C30。财政评审金额99.0735万元,中标合同金额98.9万元,需追加超出批复部分合同金额7.3237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设计与实际不符,需增加130米水稳路基,宽4米,厚15cm;增加320米c15混凝土路基,宽0.5米,厚15cm;增加315米c15混凝土路基,宽0.5米厚15cm。需追加预算资金5.5万元。以上两项共需追加资金15.8819万元。
经研究,同意辛集乡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8、根据鲁山县辛集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鲁山县2019年第三十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辛集乡清水营村石榴园供水系统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报告》辛政〔2020〕100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三十二批项目:辛集乡清水营村石榴园供水系统建设项目,原批复金额45.31万元,原建设任务为无塔供水、潜水泵4个、配水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政府对项目原设计进行优化:原无塔供水器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变更为砖基础;原潜水泵型号为150QJ20—104/16 11KW,变更为200QJ32—91/13 13KW;滤砂器1台变更为3台;DN50镀锌钢管变更为DN63镀锌钢管;立管DN75PE管变更为DN50PE管;雾管DN15PE管变更为DN50PE管;砖砌阀门井5座变更为成品塑料阀门井16座。需变更建设任务,财政评审结算。
经研究,同意辛集乡政府提出的变更申请,该项目竣工验收后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9、根据鲁山县背孜乡人民政府《关于变更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申请报告》背政〔2020〕64号文。
(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六批:背孜乡盐店村沟口组平板桥项目,批复金额94.8037万,中标价为85.8011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河流走势及地形地貌原因,需变更建设内容,变更内容如下:原建设任务桥梁长40m上部采用5*7m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续板,下部桥台采用重力式U台,实体桥墩,扩大基础,桥面净宽6.4m栏杆2*0.3m,全宽7m,偏角130度。现变更为桥梁长40m上部采用5*7m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续板,下部桥台采用重力式U台,实体桥墩,扩大基础,桥面净宽6m防撞桥栏2*0.5m,全宽7m,偏角140度。需追加预算资金8万元。
(2)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十批:背孜乡原财税所路口平板桥项目,批复金额43.73万,中标价为40.93万元。拆除旧桥上部桥板后,发现台帽粉化严重,需变更建设内容,增加预算。变更内容如下:原建设任务拆除旧桥上部结构,重做32m长现浇板及搭板、护栏,对河底做铺砌;现变更为拆除旧桥上部结构,重做台帽、墩帽、32m长现浇板及搭板、护栏,对河底做通底铺砌。需追加预算资金3.9795万元。
(3)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十七批:背孜乡背孜村户户通项目,批复金额20万,中标价为17.2913万元。因户通项目地形原因,需变更建设内容,增加预算。变更内容如下:原建设任务新建户通道路620米,宽2.5米,厚0.15米,共计1550平方;现变更为2.5米宽486米,3米宽27米,3.5米宽88米,路口硬化49平方,共计1653平方。经验收后,需追加预算资金1.1万元整。
(4)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十七批:背孜乡背孜村北地组漫水桥项目,批复金额25万,中标价为24.8923万元。因地势地貌及农田灌溉,与农田灌溉相结合,需变更建设内容,增加预算。变更内容如下:原建设任务漫水桥长28米,宽4.5米,引桥长20米,两端挡水墙每道5米共4道;现变更为漫水桥长28米,宽4.5米,引桥0.2米C25砼路面35平方,桥北端挡水墙2道每道5米,桥南端挡水墙8米、11米,桥南端DN600涵管24米。需追加预算资金2.45万元整。
(5)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二十五批背孜乡上孤山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批复金额34万,中标价为33.436万元。因上孤山村石庙沟组水井按原设计实施,施工发现出水量不足,不能保证该组村民正常饮水,需变更建设内容,增加预算。更内容如下:原建设任务背孜乡上孤山村安全饮水工程-石庙沟组,原设计成井130米;现变更为成井180米。需追加预算金额3.2856万元。
经研究,同意背孜乡政府提出的变更申请,所变更项目竣工验收后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10、根据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关于变更2019年项目建设内容的申请报告》观政文〔2020〕121号文。
(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十批:观音寺乡太平堡村-韩庄护堤坝项目,原批复金额998万,中标价为752.349173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河流走势及地形地貌原因,需变更建设内容,变更内容如下:①增加钢筋砼管;②连锁块坡长延长;③挡墙基槽淤泥换填;④浆砌石封堵端头。需追加预算资金53万元。
(2)鲁贫开发〔2019〕49号文 使用财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观音寺乡石坡头村护堤坝项目,批复金额635万元,中标价为584.86万元。根据工程实际现状,为确保工程质量,需变更建设内容,变更内容如下:①增加格宾挡墙工程量,减少连锁块挡墙工程;②增加路口格宾封堵;③挡墙基槽淤泥换填;④浆砌石封堵端头。需追加预算资金26万元。
经研究,同意观音寺乡政府提出的变更申请,所变更项目竣工验收后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11、根据鲁山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追加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二十九批合庄村柴坟组安全饮水机井配套项目的报告》四政〔2020〕120号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二十九批项目:四棵树乡合庄村柴坟组安全饮水机井配套项目,原批复金额45万元,原建设任务为饮水井1眼及主管网配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设计井深200米,不能满足出水量,需变更增加至300米,追加预算资金4.73万元。
经研究,同意四棵树乡政府提出的变更申请,该项目所涉及资金以县财政部门竣工评审结算为准,评审结算后,资金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申请资金。
二、工作要求
1、所调整的项目,严格按照《鲁山县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政〔2016〕44号)和《鲁山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鲁政〔2017〕25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相关乡(镇)在收到本次批复文件5个工作日内按照《鲁山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鲁贫开发〔2018〕55文件)要求进行公告公示;
3、相关乡镇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实现项目资金精准使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