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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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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7165236811、(0375)509994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路西
邮 编:4673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明细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鲁环然表[2020]11号 | 202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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