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46/2021-00029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处理31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5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处理31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 月25 日-2021年 7月1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处理31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

河北华睿风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处理31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该项目报告表由河北华睿风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占地面积140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仓库及环保设施等,生产工艺为原料(废矿石)→破碎→筛分→制砂→洗砂→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要严格落实《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中的“6个100%”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道路硬化,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原料、产品堆放及装卸均在密闭库房内,原料库、成品库设置喷淋装置;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生产废气经三级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产品外售;压滤底泥、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建材厂制砖;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在密闭车间内生产,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附件:丰鑫建设终版.zip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