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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大浪河昭平台北干渠至入河口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大浪河昭平台北干渠至入河口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7 月7  日-2021年 7 月 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157165236811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生态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大浪河昭平台北干渠至入河口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鲁山县水利局

 

平顶山市鲁山县城东部,从昭平台北干渠起始,沿大浪河河道,终点

位于大浪河入沙河河口 

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东部,从昭平台北干渠起始,沿大浪河河道,终点位于大浪河入沙河河口,涉及辛集乡、露峰办事处、汇源办事处。项目治理河段全长 11.5km,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护岸工程、建筑物工程、景观工程。

项目总投:45822.5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

 

 


施工期: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

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尽量缩短施工期,缩小施工影响范围,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施工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分别在各施工场地四周设不低于 1.8m 高的围挡;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文明装缷物料;河道清淤工程采取分段清淤、

分段治理,河道附近 50m 范围之内不设置淤泥堆放场,清除出的污泥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然后立即外运用于绿化景观区域种植土、路基垫土、微地形建设等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基础工程选用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的围堰法,减少施工对局部水域水质的影响;施工前预先挖好泥浆池,防止泥浆流入水域造成水中 SS 升高而影响水质。

定期清理沉淀泥浆;河岸两面做好挡土墙、排水沟的建设,防止施工期间大量泥沙落入或被雨水

冲入河中,造成水污染。在各施工工区工厂区出入口分别设车辆冲洗池,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尽量避免在午间(北京时间 1200~1430)、夜间(北京时间 2200~次日 06

00)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离敏感点较近的区域进行施工时,固定的施工机械减振、隔声板进行降噪。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运送到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废水为景观工程各园区内管理人员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各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周边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附件:鲁山大浪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PD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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