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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大禹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矿石浮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大禹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矿石浮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19日至725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29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3万吨矿石浮选项目

平顶山市大禹实业有限公司

鲁山县背孜乡盐店村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工艺流程为:矿石-破碎-磨矿-浮选-压滤-精矿粉。总投资300万元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矿堆场密闭,上部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矿石进料操作时使用雾泡车针对起尘点加湿;破碎车间设置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皮带廊密闭,矿料洒水抑尘,落料点洒水抑尘。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精矿水池、全厂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尾矿压滤水水池,废水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食堂废水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理作农肥。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回收的颗粒物全部返回生产流程,不外排;尾矿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背孜乡垃圾中转站;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附件: 大禹公司铜浮选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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