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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3-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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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华旭石墨有限公司石墨模具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及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鲁山县华旭石墨有限公司石墨模具机加工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并拟对鲁山县华旭石墨有限公司石墨模具机加工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6月25日-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华旭石墨有限公司石墨模具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告知承诺制) | 鲁山县华旭石墨有限公司 | 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厂区租赁生产车间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增加生产设备(摇臂钻床、线切锯床、车床等),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不改变现有产能,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石墨模具25000套项目。本新增租赁车间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并配备相应配套设施。同时为生产便利,对现有厂区车间内设备进行调整,重新布局。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机加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边角料、残次品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石墨粉在厂区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附件:鲁山县华旭石墨有限公司石墨模具机加工改扩建项目环评.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