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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鑫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汽车废钢项目(告知承诺制)环评文件受理及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5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鲁山县鑫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汽车废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并拟对鲁山县鑫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汽车废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6月25日-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鑫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汽车废钢项目

鲁山县鑫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创业大道与纬三路交叉口东南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5万元。占地面积约90亩,建设原料区、分选区、加工区、成品区和办公区,车间建设面积11952平方米。艺流程: 废钢→放射性检测→分选→剪切/切割→破碎→风选→磁选→压块→打包→成品,主要设备:放射性检测仪、抓钢机、剪切机、切割机、破碎机、风选机、磁选机、压块机、打包机及配套环保设备等。本项目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95t/a。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工序在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切割颗粒物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风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作农肥。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分选、破碎、风选、磁选废料、袋式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及车间沉降颗粒物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处置。

附件:鲁山县鑫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汽车废钢项目环评.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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