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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3-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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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巨典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游乐设备项目(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及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河南巨典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游乐设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并拟对河南巨典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游乐设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巨典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游乐设备项目(告知承诺制) | 河南巨典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 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兴工路路北河南方圆炭素集团院内8号厂房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厂区租赁生产车间建设,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950平方米,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增加储运工程(原料堆存区、成品堆存区),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不改变现有产能,项目主要从事游乐设施的加工,其中主体工艺为:购买原料→检验入库→折弯切割→焊接→抛光→喷塑→烘烤→组装→成品销售;主要设备:行吊机、折弯机、抛光机、切割机、电焊机、喷塑房、烘烤房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焊接抛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喷塑工序废气共同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烤工序有机废气,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烘烤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共同经15m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直接进入集聚区污水管网,经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全部中水回用。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颗粒物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催化板以及废UV灯管,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附件:河南巨典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游乐设备项目环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