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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3-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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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顺祥商贸行日产8万块洁净煤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顺祥商贸行日产8万块洁净煤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 月14日-2023年 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顺祥商贸行日产8万块洁净煤球建设项目 | 鲁山县顺祥商贸行 | 鲁山县瓦屋镇水滴沟村 |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6亩,新建钢架厂房2栋、办公房、宿舍,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日产8万块洁净煤球生产线2条。主要设备:粉碎机、搅拌机、煤球机、包装机等以及配套的环保、消防设施。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储存于密闭原料库内,物料进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与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一并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物;筛分与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一并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定期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经收集后可用于公司闲置用地的覆土绿化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附件:鲁山县顺祥商贸行日产8万块洁净煤球建设项目环评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