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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泰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泰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 月14日-2023年 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泰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鲁山县泰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鲁山县下汤镇竹园沟村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原料仓库、骨料罐仓、粉料料仓、商品混凝土搅拌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实现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工艺流程:原料配比—计量—搅拌—出料。主要设备:料仓、配料机、搅拌机、罐车等生产设施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骨料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内;骨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仓进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二者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作厂区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砂石分离固废收集后运至厂区现有石料生产线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压滤脱水后及时外售;废润滑油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附件:

鲁山县泰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评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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