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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煤场增加上煤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 煤场增加上煤设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 煤场增加上煤设施项目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鲁阳电厂院内  

河南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 煤场增加上煤设施项目位于该公司鲁阳电厂院内,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改造火车卸煤沟转运站,同时新建机头房、机尾房、采光间、配电楼、转运站等构筑物及供水、供电工程和环保设施。原煤运输全部采用皮带廊道,不再使用汽车转运。,项目总投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万元。本项目投运后可消减颗粒物排放量3.75吨/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运营期纳入平顶山发电公司绩效分级管控指标体系中,满足A 级指标要求;卸煤沟、封闭皮带输送带设置抑尘喷雾设施;煤棚内部设置四套喷干雾装置,煤棚顶部配备洒水抑尘装置,斗轮堆取料机配备洒水装置;机尾、机头房、转运站废气由四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 项 目 废 气需 满足 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0426-2006)。

水污染防治措施:机头房、机尾房及煤棚斗轮机工作面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收集至集水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铁屑收集后外售;铝条边角料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作为原料掺入原煤中循环使用;煤泥浆定期清理后掺入原煤用使用;废机油桶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煤棚上煤设施改造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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