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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汝方高 速三分部水稳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汝方高速三分部水稳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汝方高速三分部水稳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

鲁山县辛集乡石庙王与贯流村交界处 

郑州正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汝方高速三分部水稳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位于鲁山县辛集乡石庙王与贯流村交界处,在原有工程2#拌合站厂区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102万m³/a;二期工程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25万m³/a。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2万元。本项目为汝方高速配套临时工程,汝方高速建成后本项目拆除并对厂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6051t/a;SO2 0.0465t/a、NOx 0.2333t/a、沥青烟0.41448t/a、苯并[a]芘2.2×10-5t/a。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

运营期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清扫;原料库密闭并地面硬化,堆放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砂石上料、廊道输送、搅拌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 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加热、搅拌及出料工序废气经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物、沉淀池底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分类收集,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汝方高速三分部水稳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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