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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3-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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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 | 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鲁阳电厂院内 | 河南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位于鲁阳电厂院内,占地面积4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高纯石墨、等静压石墨生产线、办公楼及给排水、供电工程和环保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石墨化炉、吸料天车、筛分机等,项目总投资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111t/a,SO2 4.514t/a,NOx 6.38t/a,氟化物(以F计)1.76t/a。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并按照绩效分级A级要求建设,满足A 级指标要求;运营期石墨化废气经封闭移动式炉罩+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收集并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呼吸废气由仓顶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本项目废气需 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排放限值、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炭素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更换冷却水定期回用于半干法脱硫;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填充料处理工序除尘灰、石墨化废气治理除尘灰、沉淀池沉渣、不合格石墨制品、不合格填充料收集后分类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消石灰包装袋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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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