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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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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春木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春木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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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春木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一期工程) | 鲁山县春木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鲁山县背孜乡柳树岭村
|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县春木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鲁山县背孜乡柳树岭村,占地面积1186平方米。生产工艺为原料(废弃树枝、树叶、花生壳、秸秆等)→破碎 →粉碎→烘干→制粒→冷却筛分 →包装→成品外售。主要生产设备为抓机、破碎机、粉碎机、烘干机、制粒机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工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绩效分级B 级指标相关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2.27吨/年。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工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绩效分级B 级指标相关要求。 运营期生产线置于密闭车间内,输送带全封闭,并在输送皮带下料口处设硬质材料连接;破碎、粉碎、烘干、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原料中废塑料、废铁、除铁器捕集的含铁杂质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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