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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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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佼佼者食品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省佼佼者食品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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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佼佼者食品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 河南省佼佼者食品有限公司 | 鲁山县张良镇福林村 | 河南高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佼佼者食品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位于鲁山县张良镇福林村,租赁张良镇现有扶贫车间进行项目建设。生产规模为年产2400吨鸡精调味料。项目占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生产工艺为原料(食盐、淀粉、味精、香辛料等)→混合搅拌→制粒→干燥→筛选→分装→封口→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年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08t/a,氮氧化物0.0606t/a。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按照A级绩效水平要求进行建设,符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基本要求绩效分级指标相关规定。 运营期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仓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措施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标准。 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尘收集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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