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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城镇新增就业采集费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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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平人社【2019】68号文件精神,城镇新就业信息采集费可按照每条有效信息20元的补助标准对信息采集人员或机构进行补助,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丁亚娟同志2023年采集城镇新增就业有效信息32条,拟发放信息采集费64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7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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