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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8-23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313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鲁山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要求,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2012年度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2年,全县各地以林业生态建设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为中心,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在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明显。全县全年完成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造林4.2万亩,中幼林抚育和改造3.8万亩;完成县级重点区域绿化造林4600余亩,栽植香花槐、大叶女贞、国槐、五角枫、雪松等绿化苗木13万余株;新栽植核桃等经济林3万亩;完成四旁、义务植树210万株。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192.7万亩,森林覆盖率53.27%,活立木蓄积量525.6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值达6.4亿元。

(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完成中幼林抚育3.8万亩。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负责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全县全年共发生森林火情28次,过火面积810亩,其中受害林地面积零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4‰,低于省定指标。三是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飞防作业3万亩,开展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危险性等森林病虫害普查。森林病虫害发生率、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等四率指标,均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得力。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县受理办理林木采伐证90份,采伐林木蓄积4343.6立方米,没有突破限额。二是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全县全年共审核征占用林地4宗,审核面积224亩。三是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不断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全年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3份,救助放飞国家一级野生动物黑獾1只。

二、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评,梁洼、瓦屋、张良、辛集、董周、磙子营、尧山、背孜、土门、赵村、四棵树、熊背、让河等13个乡(镇)、办事处和国有鲁山林场在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中,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管理到位,较好地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务,考核评分均为90分以上。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各奖励资金1万元。

考核中发现个别乡(镇)、办事处对贯彻执行目标责任制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林业的资金投入不足。二是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个别乡(镇)、办事处森林防火经费投入不足。四是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通过考核,琴台街道未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林业重点建设暨创森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这次考核通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要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严格按时按质完成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为推进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鲁山县2012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

      制考核统计表

 

 

                            2013年1月24

 

 

 

 

 

 

 


附件

2012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统计表

 

统计单位

森林资源保护

造林绿化

森林防火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总 分

 

40

20

20

5

85

 

40

15

20

5

80

 

40

17

20

10

87

 

40

16

20

10

86

张官营

38

20

16

10

84

磙子营

40

30

20

5

95

 

40

25

20

6

91

 

34

25

20

5

84

 

38

27

20

5

90

 

37

28

20

5

90

 

40

17

20

10

87

 

38

30

16

8

92

 

38

30

18

10

96

统计单位

森林资源保护

造林绿化

森林防火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总 分

 

38

30

10

4

82

 

37

30

15

10

92

 

36

30

12

4

82

 

37

30

20

5

92

 

37

30

17

10

94

四棵树

38

30

17

10

95

 

35

25

14

10

84

 

38

30

17

10

95

 

40

30

17

10

97

观音寺

35

25

16

10

86

 

35

25

18

8

86

 

40

30

18

10

98

国有鲁山林场

40

30

15

1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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