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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3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430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5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主题,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当前,我县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城镇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各类灾害风险明显增多,城市安全设防问题日益突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城镇化与减灾”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城镇化给防灾减灾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推动防灾减灾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加强城市防洪、抗震、消防等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救援救助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512日,县政府将在鲁阳影剧院门前开展鲁山县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各乡镇在本辖区各设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具体任务见附件),此项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具体联络工作。

三、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要针对城镇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内涝、大雪、冰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以及煤气泄漏、火灾事故等,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救灾演练,确保居民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关各项演练活动的计划安排由县应急办协调统筹督办。

四、加强风险评估,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评估,指导社区绘制灾害风险地图,梳理社区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治理方案和时间进度。要结合区域或行业灾害风险特点,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重点做好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居民区、政府机关、工矿企业、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525日前报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3755082340)。

 

附件:广场宣传活动具体任务表

                                             

 

 

                                         2014年5月6

 

 

 

 

 

 

 

 

 

 

 

附件

广场宣传活动具体任务表

 

活动内容

责任单位

1、主会场设在鲁阳影剧院广场

2、设立宣传咨询台和摆放宣传版面的单位:公安局、公安消防中队、人防办、民政局、卫生局、住建局、教体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地震局、气象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等。

3、摆放宣传版面的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人社局、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煤炭局、林业局、畜牧局、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四个办事处均在各自宣传区内设置宣传台。

4、卫生急救、人防应急装备、消防器材、矿山救护装备展示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5、城乡综合管理局负责协调鲁阳影剧院大屏幕播放专题宣传片。

 

 

 

1、民政局负责主会场的协调布置工作。

2、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民政局做好占用场地(鲁阳影剧院)的协调、衔接。

3、设立咨询台的单位各自准备3-5块宣传版面、并编印发放宣传单。其他有关部门各准备2块以上版面。

4、卫生局、人防办、公安消防中队、煤炭局负责各自的装备器材展示。

5、政府办负责协调电视台、鲁山简报宣传报道。民政局负责提供县电视台及户外大屏幕专题宣传片。

 

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资料等。

各乡()、土门办事处

说明: 1、活动日期为512日当天,830以前各单位会场布置完毕,新闻媒体到场。

2、主会场宣传版面摆放位置由县民政局划定。

联系人:李中心  139399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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