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瓦屋乡、赵村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
次
鲁政办〔2014〕28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瓦屋乡、赵村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鲁各单位,各企业:
接平顶山市民政局平民〔2014〕15号、平民〔2014〕16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瓦屋乡设立瓦屋镇,撤销赵村乡设立赵村镇,原辖行政区域及政府驻地不变。有关单位要尽快完成撤乡建镇的各项后续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