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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国道311郑尧高速出口至尧山镇段改线项目有关任务的通知
鲁政办〔2014〕33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国道311郑尧高速出口至尧山镇段改线项目有关任务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国道311郑尧高速出口至尧山镇段改线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项目的立项、放线、征地拆迁等任务,现将有关任务明确如下:
一、项目立项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
责 任 人:郭鸿强、刘天旭、任长吉、申松阳、王 晓、马文奇、潘常青
任 务:
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规划方案,完成尧山镇区500亩土地的储备任务。
规划局:负责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结合项目建设,对乡(镇)规划进行调整。
环保局:负责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水利局:负责出具项目建设审查意见。
林业局:负责出具项目建设审查意见。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道路放线工作
牵头单位:公路局
责任单位:尧山镇、赵村乡
责 任 人:赵庚臣、谷红涛、袁六杰
任 务:
公路局:协助市公路局交通勘察设计院全面完成放线工作。
尧山镇、赵村乡:积极组织村、组干部配合公路局做好放线工作。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土地及附属物的登记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公安局、尧山镇、赵村乡
责 任 人:任长吉、潘常青、徐群生、王献春、高长山、谷红涛、袁六杰
任 务:
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项目用地进行丈量、汇总,测量到户;做好附属物的登记和证据采集(录像)工作。
林业局:会同国土资源局对项目用地范围内林木的树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登记。
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同国土资源局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清点登记。
财政局:负责对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清点登记结果进行核准确认。
公安局: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依法打击无理取闹,阻碍土地及附属物登记工作的行为。
尧山镇、赵村乡:积极组织村、组、农户与财政、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搞好衔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丈量、附属物清点、拆迁房屋登记等工作。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四、征地及附属物的补偿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宣传部、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尧山镇、赵村乡
责 任 人:任长吉、徐群生、李学平、闫经文、高长山、陈双敬、谷红涛、袁六杰
任 务:
国土资源局:负责提出征地补偿意见,做好征地及附属物补偿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拆迁房屋的补偿工作。
财政局:负责对征地及附属物补偿资金进行审核,确保征地及附属物补偿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平政〔2012〕12号)执行)。
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
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依法打击阻碍项目进展、违法采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尧山镇、赵村乡:做好征地及附属物补偿的协议签订、补偿资金发放到户等各项协调工作。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