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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的通知
鲁政办〔2014〕67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4年度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张官营镇 10分 张良镇 10分
马楼乡 10分 下汤镇 10分
董周乡 10分 张店乡 10分
梁洼镇 10分 辛集乡 10分
磙子营乡 10分 让河乡 10分
瓦屋镇 10分 尧山镇 10分
赵村镇 10分 仓头乡 10分
熊背乡 10分 库区乡 10分
四棵树乡 10分 观音寺乡 10分
团城乡 10分 背孜乡 10分
鲁阳街道 10分 琴台街道 10分
露峰街道 10分 汇源街道 10分
土门办事处 8分
发展改革委 10分 财政局 10分
商务局 10分 林业局 10分
住房城乡建设局10分 交通运输局 10分
农业局 10分 教体局 10分
统计局 10分 安监局 10分
水利局 10分 民政局 10分
公安局 10分 人口计生委 10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分 国土资源局 10分
环保局 10分 卫生局 10分
审计局 10分 监察局 10分
司法局 10分 文化局 10分
畜牧局 8分 旅游局 10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 8分 招商局 10分
煤炭局 8分 科技局 8分
公路局 8分 信访局 8分
粮食局 8分 房管局 8分
扶贫办 8分 河务局 8分
农机局 8分 盐务局 8分
蚕业局 8分 气象局 8分
残 联 8分 移民局 8分
民族局 8分 广电局 8分
档案局 8分 县 社 8分
规划局 8分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8分
城南新区管委会 8分 城乡管理局 8分
市场中心 5分 物资中心 5分
商业中心 5分 外贸中心 5分
烟 办 5分 人防办 5分
价格管理中心5分 食品药品监管局 5分
技术监督局 5分 工商局 5分
地税局 5分 质监局 5分
国税局 5分 电业局 5分
人 行 5分 信用联社 5分
附件:1.鲁山县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2.2014年省政府下达政务信息报送要点任务分解
一览表
附件1
鲁山县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促使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公开、公正,充分调动广大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政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我县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二、考评奖励类别
(一)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考评奖励条件
(一)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信息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充实;
2.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上报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质量较高,无重大漏报、误报现象;
3.在搞好动态信息上报的同时,能为县政府提供较多的深层次调研信息;
4.重视信息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培训工作;
5.完成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
(二)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深的文字功底,思想敏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2.热爱信息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采编上报信息符合实际,质量较高;
3.工作勤奋,吃苦耐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4.没有误报、漏报信息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现象。
四、考评办法
(一)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实行政务信息记分考评制
上报信息被《政府工作信息》采用1条记1分,被《政府工作信息》专期采用记3分;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府工作信息》采用1条记3分,专期采用记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要闻》采用1篇记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专报》采用1条记5分;被省政府信息网络共享采用1条记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府工作快报》采用一条记5分,专期采用一篇记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闻·重要情况专报》采用一篇记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闻》采用一篇记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一条记10分。
2.加、减分办法
(1)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5分,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0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5分;被国家领导批示一条记20分。
(2)因工作失职,致使重大信息发生漏报的,一次扣3分,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一次扣5分;发生迟报的,一次扣3分,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一次扣5分;发生误报且产生较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0分。
(3)未完成县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约稿的,每次扣3分。
(4)上报信息涉及经济工作、社会发展重要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准,凡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者,一次扣3分。
(5)重要情况、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发生误报、漏报的,一次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0分。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1)迟报、误报、虚报信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2)重大信息、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情况出现漏报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3)发生2次以上信息重要数据错误的;
(4)其它引起领导严厉批评的。
(二)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考核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评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
2014年省政府下达政务信息报送要点
任务分解一览表
工作内容 | 报送要点 | 责任单位 |
1、关于工业工作。 | (1)发展高成长性制造业情况;(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3)提升传统支柱产业情况。 | 招商局 商务局 产业集聚区 |
2、关于新型城镇化工作。 | (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5)城市体系、形态和布局优化情况,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情况;(6)新型城镇化机制体制推进情况。 | 住建局 新农办 人社局 规划局 城南新区 新型社区办 |
3、关于服务业工作。 | (7)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情况;(8)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情况。 | 工信局 产业集聚区 统计局 |
4、关于农业工作。 | (9)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情况;(10)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情况;(11)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情况;(12)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情况;(13)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 | 农业局 新农办 |
5、关于完善基础支撑条件工作。 | (14)强化载体体系支撑情况,强化信息化支撑情况,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情况,强化创新驱动情况等。 | 住建局 发改委 工信局 |
6、关于文化强省建设工作。 | (15)倡导文明新风情况;(16)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情况;(17)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情况;(18)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情况。 | 文明办 文化局 |
7、关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 | (19)以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改善环境质量情况;(20)节能降耗加快转变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情况;(21)提升生态自然修复能力情况;(22)建设生态文明长效机制情况等。 | 发改委 环保局 林业局 |
8、关于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 (23)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情况,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情况,强化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24)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情况,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情况,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情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情况等。 | 人社局 统计局 房管局 教体局 卫生局 扶贫办 |
9、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 | (25)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情况。 | 监察局 县政府督查室 |
10、关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工作 | (2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27)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情况;(28)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情况;(29)促进金融改革发展情况;(30)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情况;(3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情况;(32)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情况;(33)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34)扩宽开放领域情况;(35)提升招商质量情况;(36)创新招商方式情况;(37)优化开放环境情况;(38)扩展外需市场情况。 | 发改委 工信局 财政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土资源局 公安局 价格中心 人社局 招商局 商务局 |
说明:2014年度省政府下达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涉及10大项工作、38个报送要点,请责任单位对照各自承担的信息报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该项工作将纳入目标考评体系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