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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鲁山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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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2015〕34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鲁山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鲁山县复退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东晓(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田汉霖(副县长)
白汉军(县人武部部长)
奚 顺(县政府正科级秘书)
刘大钢(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学军(县人武部副部长)
刘新伟(编办副主任)
王建凯(县公安局副政委)
路新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会生(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大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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