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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2015〕78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
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鲁山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鲁山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
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规范燃气市场管理秩序和创建和谐、平安鲁山为目标,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集中整治,打击燃气市场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提升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燃气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除北环、旭升、永昌、张良、江河、张官营、马楼7家液化气站具有经营资质外,其它气站均为无证经营。对无证经营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二)对非法倒气行为的查处。个别燃气经营企业为谋取私利,向非法倒气者提供气源,严重扰乱了全县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此类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供气企业的责任。
(三)对使用过期钢瓶或过期未检等行为的查处。要加强对设备、阀门、管道的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施设备处于安全有效期且运行正常,凡过期钢瓶或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钢瓶一律禁止使用。
(四)对掺杂使假行为的查处。个别气站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往气罐中掺混二甲醚或其它物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禁将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混合形成的复合燃料用作燃气对外销售、使用,凡发现掺杂使假行为均予以严厉打击。
(五)个别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服务不到位。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特别是送气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禁违规安装、安全检查不到位等现象。
三、活动安排
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2015年8月 13日起至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对私设液化气站危害性进行宣传,并负责对辖区内私设液化气站点、流动气贩和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排查,于
(二)集中清理整顿阶段(
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人员车辆对全县液化气站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移交,由乡镇政府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
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针对此次集中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依照各自职责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住建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提高认识,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安排专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整治台账;指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加强对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二)工商部门要对无证经营燃气的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并对液化气造假、掺假等行为依法打击。
(三)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燃气储存、充装、使用等各个环节所涉及到的设施设备和燃气气质进行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杜绝超期或报废液化气罐和气质不达标的燃气流通使用。
(四)安监部门要依照自身职责,加强有关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五)消防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站点应依法处理,并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应急演练。
(六)公安部门要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生的阻扰活动检查整顿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七)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燃气行业检查及对燃气企业的督查指导,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李杰任组长,住建、工商、质检、安监、消防、公安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燃气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
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保证思想上的高度统一和部署上的高度一致,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联合开展本次活动,并确保小组成员及时向派出单位传递和安排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住建局抽4人,车辆1台;消防队抽4人,车辆1台;工商局抽4人,车辆1台;安监局抽4人,车辆1台;质检局抽4人,车辆1台;辖区派出所抽2人,车辆1台;辖区安全生产部门抽2人,车辆1台,对全县范围内燃气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三)严格监督检查
县政府督查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燃气市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严重失职导致效能低下、业绩较差,进而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乡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据安全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鲁山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鲁山县燃气市场集中整治暨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李 杰(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闫晓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群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陈德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席振坡(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张留意(县质监局副局长)
陈国俊(县安监局工会主席)
张克兵(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姚 锦(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松阳(露峰街道武装部长)
贾俊鸽(琴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小伟(鲁阳街道工会主席)
李晓飒(汇源街道工会主席)
冯文举(张官营镇副镇长)
马 兴(马楼乡副乡长)
张建业(张良镇人大副主席)
王福营(辛集乡武装部长)
王光辉(梁洼镇人大副主席)
贾延文(张店乡武装部长)
丁占军(董周乡武装部长)
王玉明(让河乡综治办副主任)
孔令凯(库区乡副乡长)
陈政武(熊背乡武装部长)
温海洋(团城乡副书记)
李中本(尧山镇副镇长)
杨五乾(赵村镇副镇长)
付晓杰(四棵树乡武装部长)
狄天增(下汤镇副镇长)
李要乐(背孜乡武装部长)
张学峰(瓦屋镇副镇长)
李志刚(仓头乡武装部长)
李建兵(观音寺乡副乡长)
蔡太平(土门办事处副主任)
马元生(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凯旋(城南特色商业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徐群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德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