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矿产资源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2016〕24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矿产资源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工作的
通 知
张良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豫审行报〔2016〕10号)精神,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审计厅对我市矿产资源审计报告整改事项任务通知书》要求,现将加快矿产资源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1.鲁山县泰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鲁山县龙兴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页岩和鲁山县马楼乡楼东村二组朱天成在没有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河砂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任长吉
2.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应急勘查治理工程项目实施进展缓慢、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任长吉
3.县财政局委托河南省金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10个标段的砂资源开采权时,存在违规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鲁山县财政局,责任人:王献春
4.县财政局未将采矿权价款855万元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鲁山县财政局,责任人:王献春
5.张良镇老庄村山体滑坡搬迁避让及勘查治理省级工程项目实施缓慢、资金闲置359.05万元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张良镇政府,责任人:魏建运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做好有关迎接整改验收准备工作。
2.请各责任单位于3月31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报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蔡伟,电话:13837528953。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