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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636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5.12防灾减灾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5915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当前,我县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城镇防灾减灾工作,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镇面临的灾害风险,在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这一主题,着力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物和场所等的设防水平,加强城镇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镇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构建安全宜居城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各乡镇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二、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512,县政府在鲁阳影剧院门前开展鲁山县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乡镇在本辖区各设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具体任务见附件),此项活动由民政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具体联络工作。

三、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要根据各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城镇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等问题 及时整治,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等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社区居民、厂矿企业职工等参与预案演练,熟悉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路径、灾害预警信号和程序等,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有关各项演练活动的计划安排由县应急办协调统筹督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515日前报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3755082340)。  

 

附件:广场宣传活动具体任务

 

 

 

201655

 

 

 

 

 

广场宣传活动具体任务

 

活动内容

责任单位

1、主会场设在鲁阳影剧院广场

2、设立宣传咨询台和摆放宣传版面的单位:公安局、公安消防中队、人防办、民政局、卫生局、住建局、教体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地震局、气象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等。

3、摆放宣传版面的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人社局、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煤炭局、林业局、畜牧局、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四个办事处均在各自宣传区内设置宣传台。

4、卫生急救、人防应急装备、消防器材、矿山救护装备展示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5、城乡综合管理局负责协调鲁阳影剧院大屏幕播放专题宣传片。

1、民政局负责主会场的协调布置工作。

2、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民政局做好占用场地(鲁阳影剧院)的协调、衔接。

3、设立宣传咨询台的单位,要以自然灾害等四大类突发事件为内容,并根据本部门行业特点准备2-3块宣传版面,2条横幅,并编印发放宣传单。其他有关部门各准备2块版面。(展板规格:1.2*2.4)

4、卫生局、人防办、公安消防中队、煤炭局负责各自的装备器材展示。

5、政府办负责协调电视台、鲁山简报宣传报道。民政局负责提供县电视台及户外大屏幕专题宣传片。

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资料等。

各乡()、土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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