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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2016〕104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4号)和《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做好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6〕198号),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广使用国家第V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既有利于显著减少油品和车辆排放物中的含硫量,改善环境、治理雾霾、促进绿色发展、增添民生福祉,也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工作部署,推进我县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行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1日起,不允许国V以下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资源进入我县。
2016年10月31日前,中石化鲁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所属加油站,全县范围内其他国有和民营油品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基本完成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
2016年1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加油站全面销售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严禁经营销售标准低于国V的车用乙醇汽油、柴油。
三、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要求
我县的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商务、工商、质监、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一)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保障供应等工作。
(二)县价格管理中心负责对成品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查处。
(三)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车辆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上违规生产、销售达不到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行为进行查处,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提出停业整改要求。
(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并依法推进与油品升级置换有关的建筑工程、节能减排等工作。
(七)县农业局负责推进与油品升级置换有关的农业方面工作。
(八)县商务局要按照职责积极推动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各零售、批发经营单位油品置换行为,监督各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确保置换工作无遗漏;负责加油站、油库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在升级置换期间,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资格年审,对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油站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九)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产销环节的税务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及骗取退税违法行为,对偷税、漏税、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查处。
(十)县工商局要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县质监局负责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计量和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依法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标准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及时提供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所有品号的计价密度。
(十二)县安监局负责协调解决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十三)县气象局负责成品油销售设施雷电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 中石化鲁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负责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的供应,确保下属油库和加油站按时完成升级置换工作;配合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油品升级置换和市场整顿工作。同时要加大资源采购、调运力度,制定优惠价格,优先保证其他国有和民营油品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油品供应。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每周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县发改委。要做好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置换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置换。针对偏远乡镇,要强化供应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同时,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加油站,确保全县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宋星翰(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5090200
电子邮箱:LSNYZYK@126.com
2016年10月15日